對話式社會行動

10/08/2016
對話式社會行動

沒發聲、不參與,社會不會自動變得理想。有人認為,用和理非非(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協商方式不再能改變社會,轉而透過施行暴力來吸引大眾傳媒的目光,期望推翻現有制度。可是,人類文明中絕大多數的暴力都換來更大暴力。面對來自群眾或政權的暴力,人命就難於倖存。於是,當社會更珍惜(別人的)生命時,就得提倡非暴力的社會參與。

非暴力的社會行動,意味著每個人都放棄以暴力威迫、軍事鎮壓等形式操控別人。不單是尊重性命,更加強調理性對話和協商。想法迥異的群眾,透過真誠對話得到互相理解、反思、包容、妥協並尋求達至一些社會制度的共識。

從想法層面推動達至制訂社會政策,需要凝聚意見,讓社會大多數人都聽得明、想得透,而非進行社會分化或發洩式的謾罵。對話是針對事,不是針對個人。對話是凝聚立場相近的群眾,又是向沒有清楚認識或深入了解議題的公眾、立場不定的中間派人士解說並遊說,再向不同意見的人遊說,揭示對方的謬誤或矛盾論述。群眾間的對話,可以透過大規模的群眾活動,使問責的政權回應訴求,也可以是一些溫和的簽名行動、遊行。進一步靜坐、集會、絕食等,目標也是展開權力對等地反覆對話。

通識Lite

公民社會[1]的角色與重要性

政府制定政策,理應福為民開,不過有時政府根本不明民間疾苦,政策下來,非但不能解決問題,更會產生更多不必要的問題。是故公民社會作為巿民和政府的橋樑的角色,十分重要。

公民社會大多數以志願機構或者壓力團體的形式自居,多元的民間組織各有關注的議題,當關注範疇出現社會問題時,就會透過發起不同的運動表達意見。由於這些機構和團體接觸社區的層面較多,更認識、了解社區裡發生的事情,是故較「落地」,按巿民的真實需要,提出切中要害的意見。

不過近年有另一種以倡議為主導的團體,有自己特定的立場和議題設置,他們所研究的議題未必「落地」,更不一定為民表達意見,更多是一種政治立場,或是對社會理想願景的表達。

兩類組織所表達的意見或有不同,甚至表達意見的方式也不相同,但在公民社會中,我們同時需要這兩種組織,前者給我們具體的社會民生面向,後者給社會帶來更好的願景方向。

通識小秘訣

在討論議題時,千萬不要被不同群體的抗爭手法混淆視聽,例如部份本土派表達議題時,往往會有相對激烈的行動,但行動的激烈程度,與他們所表達的議題的激烈程度,沒有必然的關係。所以我們切忌以為「激進行動」就等於「激進議題」,有時我們很容易被所看到的影像,影響我們對一個議題的觀感。切記要將之分拆。

 


[1] 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是政府與私營企業以外的集體領域,圍繞共同的利益、目的和價值上的非強制性的集體行為,強調與國家的區隔,不掌握實體權力,不進入政府及國家。但關心社會事務,政府政策,表達意見甚至參與制定,對政府起制約及監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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