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教宗有關同性戀言論的誤解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08/08/2013

天主教教宗在香港時間7月29日,由巴西返回梵諦岡的飛機上,與記者談及同性戀議題,世界各地媒體隨即大幅報道。當中最顯著的標題就是「我憑甚麼去論斷同性戀者?」(Who am I to Judge Gay People)
 
有人隨即以為天主教對同性戀的立場出現改變,由過往的所謂「恐同」,改為接納同性戀者,消息在facebook中瘋傳。因明光社反對同性戀運動的立場鮮明,不少人隨即想起明光社,更有人要召喚明光社,估計是希望我們回應教宗的言論,或希望我們學效教宗「開明」的立場。我相信他們在這事上有三個誤解。第一是對教宗言論的誤解,第二對天主教立場的誤解,第三是對明光社立場的誤解。
 

教宗的言論

首先,我們看看教宗當天說了甚麼。從報道中我們可以知道教宗的言論是回應早前在梵諦岡出現的同性戀運動遊說。他說:「如果同性戀者尋求上帝,且心地良善,我憑甚麼去論斷他們?」(If a person is gay and seeks God and has good will, who am I to judge them?)按前文後理的理解,教宗指的是同性戀教士。但教宗的說話不止於此,他指出《天主教教理》已清楚說明教會的立場,教宗補充說:「同性戀者不應該因這性傾向被邊緣化,而應該融入社會中。」(It says they should not be marginalised because of this but that they must be integrated into society.)
 
報道更以「譴責」一詞來形容教宗對「同性戀運動遊說」的態度。(But he condemned what he described as lobbying by gay people.)教宗認為問題不在於有這性傾向,我們都應成為弟兄。(The problem is not having this orientation. We must be brothers)問題是同性戀運動遊說,或其他貪婪的人的、政治性的、共濟會的遊說等等,這些都是更嚴重的問題(The problem is lobbying by this orientation, or lobbies of greedy people, political lobbies, Masonic lobbies, so many lobbies. This is the worse problem.)。教宗將同性戀者和同性戀運動分開,表現出對尋求天主的同性戀信徒的肯定,不應論斷他們,但對同性戀運動卻作出嚴厲的批評。
 

天主教對同性戀的立場

讓我們從《天主教教理》認識天主教對同性戀的立場。天主教教理2357至2359條(貞潔與同性戀)指出:
 
『同性戀的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聖傳常聲明「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是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
 
同時亦指出:
 
「同性戀並非他們刻意的選擇;正是這事實為他們大多數人構成了一種考驗。對他們應該以尊重、同情和體貼相待。應該避免對他們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視。」
 
「同性戀者被召守貞潔。藉著訓練人內心自由的自制諸德行,有時藉著
無私友情的支持,藉著祈禱和聖事的恩寵,他們可以,也應該,漸次
地並決心地,走向基督徒的成全。」
 
簡單總結天主教對同性戀的立場,就是同性性行為是罪,但同性性傾向不是罪,同性戀的信徒要守貞潔。這裡的罪是指宗教上的罪(sin),不是刑事上的罪(crime)。教宗是次的言論只是重申天主教會一貫的立場,但是有人卻選擇性閱讀,斷章取義來推動自己的同性戀運動議程,這正正是教宗譴責的「同性戀運動遊說」(Gay Lobby)。
 

明光社的立場

對於明光社被召喚一事,我們亦在此重申我們的立場。在此問題上,我們與天主教的立場一致,即「同性性行為是罪,同性性傾向不是罪」。這是我們一貫的看法。我們在2010年出版《燭光網絡》第74期「和而不同——如何合乎中道地與同性戀者同行?」及2012年出版《燭光網絡》第85期「關心同志 拒絕同運」,已清楚陳述我們認為「同性性行為是罪,同性性傾向不是罪」的立場,並呼籲讀者們要尊重和關愛同性戀者,並反對同性戀運動。
 
減少誤解和抹黑,認真了解彼此的想法,溝通會來得更有效。
 
補充資料:
《燭光網絡》第74期「和而不同——如何合乎中道地與同性戀者同行?」(2010)
http://www.truth-light.org.hk/flipbook/candle/74
 
《燭光網絡》第85期「關心同志 拒絕同運」(2012)
http://www.truth-light.org.hk/flipbook/candle/85
 
明光社十三周年(2010年)研討會部份節錄 - 同性戀是罪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KaqSnGhiss
 
天主教教理
http://www.vatican.va/chinese/ccc_zh.htm
 
Pope Francis: Who am I to judge gay people? (BBC 29-07-2013)
http://www.bbc.co.uk/news/world-europe-23489702
 
Pope Says He Won’t Judge Gay Priests (Time 29-07-2013)
http://news.yahoo.com/pope-says-wont-judge-gay-priests-111041448.html
 
教宗:同性戀應獲融入社會  重申同性戀行為有罪 教廷專家﹕口風顯開放(明報 31-07-2013)
http://www.mingpaotor.com/htm/News/20130731/HK-gaa1.htm?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