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倪生,下手果真需要如此狠麼?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及研究)
26/12/2008

 「倪生偷食事件」並沒有因結婚聲明得以平息,而玉女對倪生千依百順,叫一眾「保玉」人士大嘆無奈,既然不能從受害人出手,雜誌、周刊繼續以張女網上宣言追擊,不讓倪生逍遙法外,務求叫這位新鮮出爐的「賤男」永不超生;倪生無疑辜負了慧敏的濃情厚意,但不忠、出軌又豈只他一個,早前大劉左擁右抱,元配、二奶爭寵家事成為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有趣的是沒有娛記肯為麗君抱不平,更不見雜誌向大劉個人操守開火,劉生過往的風流帳其實與倪生不惶多讓,這種差別對待叫人大惑不解,厚此薄彼是否暗示傳媒懼怕權貴,只向沒有巨大勢力蔭護的公眾人物、藝人開刀呢?
 
雜誌不為主持正義而生,公道只是一個姿態、形象壓根兒只是為了促銷,捉緊明顯是讀者心理,大劉事件的焦點所以放在二女爭夫上,原理與一般爭產風波相若,滿足的是讀者的偷窺心理,而倪生偷食則利用讀者的仗義心腸,當玉女表現愈天真愈傻,只要把負心男方愈描愈賤,上演一幕公主墮入狼口的情節,怎不叫你我肉緊、心酸,雜誌彷彿手拿尚方寶劍,把糟蹋鮮花者奉旨誅殺,達致刺激銷量,而讀者又可把日常生活不快瞬間轉移在這位世紀賤男身上,把上司、同事的冤屈吐在這個人型出氣袋身上,作為另類社會心理治療,平衡不快;這種賤男生產模式可追溯至陳健康事件,各雜誌多年爭相加入投產,而倪生只是年初陳冠希的進深版。
 
從中可見,雜誌並非事事持平,為求銷量可以把(某某屈機)?,而傳媒影響有目共睹,能力用得其所,可以監察政府、商業機構,為弱勢謀福利,但不當,動輒變種成為意見霸權,把「異見分子」封殺甚至抹黑,讀者長期獲得只是一元資訊,達到所謂共識只是潛移默化出來的洗腦結果,無助獨立思考培養,讓議題得以多元討論。
 
筆者行文並非苟同倪生所作所為,但他熟悉傳媒運作,企圖單挑雜誌,反惹來傳媒王國更激烈、徹底的攻擊,才子最終落得如此下場,換上一介草民,境況更不難想像,當事主肯認衰認錯,聲淚俱下,姑勿論真情假意,對慧敏、公眾已有一定交待,始終事件屬私人感情瓜葛,一眾雜誌宜謹守第四權監察崗位,無謂充當法官仲裁,把事主在一眾面前公審。
 
耶穌對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如此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聖誕佳節正好記念祂因愛捨命,救贖我等罪人,此時此刻不應對人多一分寬恕,多一分關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