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的變與不變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8/05/2014

凡承認耶穌是 神的兒子的, 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 神裡面。 神對我們的愛,我們已經明白了,而且相信了。 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住在 神裡面, 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就得到成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因為他怎樣,我們在這世上也怎樣。  《聖經新譯本》〈約壹4﹕15-17〉

家庭-需要守護的願景

一些過往大家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今時今日已像溫水煮蛙一樣,在不知不覺之間被改變。正如「阿媽係女人」,原來在一些地方已經不是必然的了,阿媽亦可以是滿臉鬍鬚的「男子」!

誰是你的家人,本來是一個難不到幼稚園學生的問題,今時今日卻考起了不少專家,因此連香港家庭議會的網頁上也沒有為家庭作任何定義,因為一旦下了一個定義,相信必然會有人跳出來挑戰。一直以來,不少社會學家都喜歡引用美國社會學家伯吉斯和洛克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所寫《家庭》一書的說法,將家庭定義為基於婚姻、血緣或領養而形成的關係。其實這個說法,簡單而清晰,而其中的關鍵就是婚姻,以及由父母子女構成的核心家庭。不過,隨著香港的家庭凝聚力不斷下降,離婚數字不斷上升,加上同性婚姻以至多元婚姻陸續在一些國家獲得通過或進入了立法程序,婚姻和家庭面對的挑戰和壓力無可否認愈來愈大。

今時今日最令人唏噓的不是大家對維繫家庭的信心不足,更可悲的是當有人提倡維繫現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鼓勵父母應努力愛護子女,成為他們榜樣的時候,卻會被人指為霸權和歧視,因為會令一些離婚人士、單親家庭、隔代家庭、甚或同性伴侶感到被貶低或排斥。因此,不應將家庭局限於婚姻、血緣或領養的關係,亦不應提出那一種家庭的模式較為理想。

最近有90多個團體支持的「518愛爸媽愛我家運動啟動禮」也有類似的迴響,當一個社會連追求理想也被批評,被指為歧視,我們下一代難道只應向現實低頭?因為有離婚所以不應強調婚姻是一生一世?因為有單親家庭便不應強調父母可以為子女帶來不同的教養和啟發?因為有人喜歡同性便不應期望下一代將來結婚生仔?若果按這個邏輯發展下去,那麼慶祝父親節和母親節也會令父母已經過身的人有壓力,被父母拋棄的孤兒心裡淌淚;慶祝兒童節和情人節亦會令無法懷孕或單身人士傷感。是否為了避免有人難受我們就以後不再宣揚任何正面的家庭價值呢?

其實宣揚正面的家庭價值,強調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以及父母對孩子的重要性,並不表示貶低或忽視其他形式的家庭組合,而是對一個願景的追求。相信大家總不會認為離婚比努力維護婚姻更令人嚮往,而不少單親家庭並非出於自願,心底裡可能仍然期望將來可以再次建立一段美好的婚姻。只要我們在提倡對婚姻和家庭的美好願景時,對於那些正處於困難的家庭,如離婚或單親人士更多支援和體諒,是可以兩條腿走路的。正如鼓勵大家注意健康,多做運動,追求強健的體魄,並非歧視殘疾人士,不過,我們應付出更多關心,並在資源上提供更多支援,讓身體有傷患的朋友,能夠無障礙地融入社會日常的生活,以及參與一些適合他們的運動。時代雖然變,但家庭的核心價值不應改變。

家庭-無法取代的角色

「在世間 遮風擋雨 有一種愛 從六歲到八十也不更改 任我飛天空海闊前望將來 如後盾去獻奉各種慷慨。」電視劇《愛回家》這首主題曲,相信可以引起不少人的共鳴。家庭,有其無法取代的社會功能,對所有兒童,以至整個社會的健康發展有其非常重要和獨特的角色。

人類的嬰兒是動物界中最脆弱的生命之一,由初生到頭幾年,若沒有父母的照顧,根本完全缺乏基本的求生能力,在大自然中必死無疑。由嬰孩到兒童階段,小朋友非常渴望可以常常得到父母的關心和擁抱,以及看到父母相親相愛,這一切對於他們自我形象、信心和安全感的建立非常重要。做過父母的都知道,要照顧一個嬰兒成長十分「困身」,所需要花的時間和心力不足為外人道,若沒有血緣的關係,要為另一個人無條件地作出如此重大的犧牲實在不容易,特別在今時今日個人主義高漲,很多人為免承擔這樣重大的責任而寧願選擇不生兒育女,或只生一個,這種血濃於水的骨肉親情,仍然是驅使很多父母、以至兄弟姊妹願意為家人犧牲的動力,血緣是維繫家庭最有力的韌帶。

到了青少年階段,在自我探索的過程中,子女較為反叛,希望有更多個人的空間和選擇,以及戰戰兢兢地更多接觸外面的世界,因而與父母對很多過往的規則,以及待人處事的方式有爭持,容易造成磨擦。要他們一方面敢於向外探索和嘗試,另一方面卻感到安全和不會迷失方向,其中一個關鍵在於能否與父母保持良好的溝通和連繫。另一方面,父和母在子女成長的過程中可以發揮不同影響,例如父親的榜樣,可以讓兒子明白一個男性應有的責任和角色,以及對異性應有的態度,亦可以令女兒明白如何與異性相處。同樣,母親亦可以令兒子更明白女性處事與男性有何不同,以及讓女兒對偉大的母性有更深體會。

就算到了成年、甚至已婚或搬離了原生家庭,能夠無條件地接納他們的父母和家人,對所有人來說仍然十分重要,因為無論一個人遇到甚麼困難和挫折,就算其他人都離棄他們,只要知道父母仍然會不離不棄地關心和接納他們,就有繼續堅持下去的信心和勇氣。因此,在這生活挑戰和壓力愈來愈大的社會,努力維繫婚姻,愛護家庭,是對青少年最寶貴的禮物,也是對社會的最大貢獻。

「在世間不聲不語有一種愛 柔韌到叫鐵石種出花開 任我飛不經不覺背包超載 停頓處 你撐住我的感慨 無限暖 最美是這一種愛」

~《愛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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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婚姻與公眾利益:十大原則》

全美超過50個來自歷史、經濟、政治、法律、心理學、社會學和哲學的頂尖學者,聯合出版了一本名為(Marriage and the Public Good: Ten Principles)的書,(《婚姻與公眾利益:十大原則》維護家庭基金翻譯及出版,2010第三版)

深入剖析十個婚姻和家庭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原則:

  1. 婚姻是夫妻兩人一生之久的個人結合。
  2. 婚姻為人類帶來深遠的好處,能提升我們的社群和性的本質,使之更臻完備。
  3. 一般而言,男性和女性都會從婚姻中得到好處。
  4. 婚姻保障並促進兒童的福祉。
  5. 婚姻能維繫公民社會,並促進公眾利益。
  6. 婚姻是產生財富的制度,能增加個人與社會的資產。
  7. 當婚姻制度被削弱時,不平等的狀況便會增加,這是由於兒童在一個父母沒有盡自己責任的家庭中成長時,他們須要面對許多不利的因素。 
  8. 健全的婚姻文化能保障政治自由並限制政府的權力。
  9. 有關婚姻的法例舉足輕重。
  10. 不能將「民事婚姻」和「宗教婚姻」完全分開或截然分割。

 

 

曾經刊載於: 

《明報》 談天說道  28/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