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大件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2/07/2019

婚姻本是人生大事,但婚姻本身卻愈來愈「大件事」,甚至自身難保!

不論古今中外,婚姻本來都是屬於男女之間的事,其中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建立穩定的家庭,讓所有可能出生的小孩子,在自己親生父母的照顧下,安全及健康地成長。婚姻和家庭是令社會穩定,保護弱勢(無論是婦女及兒童)的重要制度,而不是簡單地讓兩個相愛的人可以一起生活。

隨著社會的變遷,特別是婦女的學歷提高和經濟自主,婚姻和家庭中的兩性地位和角色無疑已有很大變化,但作為父母對子女的重要性其實沒有轉變,甚至比以前有更多的要求,父和母在子女的成長之中皆有不能取代的重要角色,完全值得社會投放更多資源去獎勵和輔助。而同性婚姻基本上是對小朋友的一種剝削,強行剝奪了他們與原生父母發展親密關係的機會,竟然要動用公帑去肯定這種關係,恐怕許多市民不會同意。

台灣在5月正式開始的同性婚姻登記,以及本港一名高級公務員爭取與在外國註冊的同性伴侶合併報稅和申請配偶福利在終審法院勝訴,對香港來說應是重要的警號,一方面提醒我們要捍衛現時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同時亦提醒我們要鞏固我們自己的婚姻,特別要讓年青人更加明白婚姻的意義,並好好裝備自己,才進入戀愛和婚姻的關係,令自己成為一個成熟及可信賴的伴侶。

除同性婚姻之外,其實教牧同工在牧養時要面對的社會議題和傳媒問題愈來愈多,教牧必須學習突破固定型思維,一起邁向成長型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