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4年4月)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5/2014

國際

美國各地同性婚姻禁令 陸續被裁定違憲

2013年6月《婚姻保護法》(DOMA)被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違憲後,至今已有多個州分的地方法院相繼裁定當地的同性婚姻禁令違憲,當中包括德州、猶他州、奧克拉荷馬州、維珍尼亞州與密歇根州。這些州分的政府都上訴中,廢令暫緩執行,尚未解禁。

現被法院推翻的同性婚姻禁令,原初是由當地人民在一人一票下所產生的結果。2004年猶他州公投,當地以66%的票數通過婚姻是一男一女的法律結合;同年亦有近六成的密根州選民支持同性婚姻禁令。2005年德州以超過76%的選民支持禁止同性婚姻。

 

宗教自由失去保障 亞利桑那州否決「宗教自由恢復法」

亞利桑那州議員草案SB1062,亦即《宗教自由恢復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其作用是保護作為個人或機構的商人,不會因為實踐宗教自由而被視作歧視受控告。有美國法律顧問表示,仇恨宗教的情況愈來愈普遍。此法例旨在保障宗教自由,以免人民出於真誠信仰的行動而蒙受法律威嚇,甚至受制裁,而非爭取歧視別人的自由。法案雖然以33比27票在議會通過,但最終在2月26日被亞利桑那州州長布魯爾(Jan Brewer)否決,拒絕以法例保障宗教自由。

 

宣明會宣佈僱用同性婚姻員工受批 48小時內撤回決定

著名的基督教救援組織世界宣明會在3月24日宣佈,決定僱用處於同性婚姻關係的員工,縱然他們強調並非贊同同性婚姻。有福音派教會領袖公開抨擊,表示傷心、擔憂和震驚。

總幹事史特恩斯(Richard Stearns)在兩日後宣布撤回決定。史特恩斯稱這次為錯誤的決定,在基督徒中製造撕裂,他為此尋求各界的原諒,並重申確認婚姻制度是由上帝所設立於一男一女之間的基本信念。

基督教機構要在信仰價值觀與世界價值觀兩者中取得平衡,委實不易。當基督教機構要開拓較支持同性戀價值的年青一群為奉獻者,需顧及機構公共形象,避免在反同運上被污名化,同時又要配合社會的公共政策,如:政府認可同性伴侶等,基督教機構將會面對更多兩難的處境。

 

本港

同運團體推出立法建議書諮詢稿

3月9日由不同同運團體組成的「香港性小眾平權聯盟」[1] 推出《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建議書諮詢稿,並稱會約見政府、政黨、民間組織和宗教團體進行游說。與2013年1月由「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陣線」[2] 發表的建議書比較,這份屬於「進階版」,聯盟在其中作出了不少補充和擴展。

建議書除了提及性傾向,還將規管範疇擴展至性別認同(包括一直以另一性別生活的人士)及性別表達(即不理原生性別,透過服裝、髮型、聲線、舉止等表達自己的行為),亦有談及宗教豁免、騷擾及中傷等範疇。

 

成立新同運組織 爭取民事結合

兩對在外地「已婚」的同性戀伴侶於3月2日成立新同運組織「虹雙囍」,其階段性目標是先爭取「承認外地已註冊的同性婚姻」,而最終目標是「爭取香港容許同性婚姻」。

該組織的同志伴侶其中一人來港工作,另一人則未能以「伴侶」身份隨行留港,要隔三個月出入境一次,重新申請簽證。縱然同性婚姻並非人權,聯合國文件亦明言各地政府無須必然訂定同性婚姻,但情況反映出在全球一體化的地球村中,香港難以獨善其身,當其他地方在法律上更改婚姻定義,對本港婚姻制度也帶來一定挑戰。

 

變性人更改性別條件放寬

終審法院在2013年裁定變性人W可按變性手術後的新性別結婚,並暫緩執行判決一年,讓政府和立法會處理法例事宜,今年5月屆滿。

其中政府建議變性人應為完成整項變性手術後,才可以以新性別結婚。此項提議在3月分別受到同運團體和平機會主席周一嶽的批評,稱要求變性人完成所有變性手術才可得到新性別是不人道、欺壓和強迫別人絕育,甚至稱之為酷刑。

跨性別議程的最終目標是「按內心的性別認同而決定性別身分,並打破性別只分男和女兩性的觀念」,階段性目標包括不用完成變性手術也可獲得新性別、性別認同歧視法等。在美加地區有未完成變性手術的病患者,可合法地進出與其原生性別不同的「異性」更衣室。基於《性別認同法》或《性別認同歧視法》,其他使用者即便感到冒犯和尷尬,亦投訴無門。[3]

 

 


[1] 「香港性小眾平權聯盟」成員包括九龍佑寧堂、女同學社、中大性別關注組、午夜藍、世界公民、 同自在、同志公民、姊妹同志、姐姐仔會、性神學社、性?無別!、香港中文大學酷兒團契、香港基督徒學會、眾樂教會、基恩之家、基督教協進會性別公義促進小組、跨性別資源中心、黑天使音樂劇團、G點電視與Queer Straight Alliance。

[2] 「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陣線」成員包括香港女同盟會、彩虹行動及大同三個同運組織。

[3] 在美國華盛頓州有一位仍擁有男性性器官的變性人,毋須進行完整的變性手術便獲得新的性別,他在一所中學的女更衣室中袒露男性下體,令在場女學生感到不安及尷尬,由於他受到當地的性別認同條例保護,學生及家長反對亦無效。

Colleen Francis (identify as a woman with male genitalia)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2227562/Colleen-Francis-Outrage-transgendered-woman-permitted-use-college-womens-locker-room-exposing-himsel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