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運漸漸起革命

──2008性文化及性教育的回顧與前瞻
傅丹梅   |   明光社 助理總幹事
01/01/2009

要求在性教育中肯定同性戀
 
2008年6月20日,同運組織於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的會議上,[1]要求教育局修改現時性教育指引中有關同性戀的教育編排,將同性戀加入婚姻及家庭教育中,並加入多元家庭及多元婚姻的觀念,教導學生除一般由男女組成的家庭及婚姻外,還有同性戀家庭及同性婚姻。
 
他們亦要求教育局向學校發出指引,禁止校長及教師向學生表達「同性戀是不對的」或「同性戀是罪」這些不認同同性戀的言論,以及不可抗拒同運組織進入學校向學生分享或教導「正確」的同性戀觀念。要求教育局將同運組織加入學校轉介輔導機構名單。
 
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暴條例
 
同性戀者已成功遊說政府及部份立法會議員,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疇。但有關修訂建議於2008年12月8日立法會引起激烈討論,有議員擔心此舉會影響現行的家庭制度,會令家庭組成變得含糊,擔心下一步政府會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對社會造成重大衝擊,更收集得8,000個市民簽名反對。
 
本社亦曾去信立法會並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先生,表達有關修訂可能會引致司法覆核的憂慮。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已定於2009年1月10日舉行特別會議,聆聽各界對有關修訂的意見,相信屆時又會有一番激烈辯論。
 
大跳脫衣舞的同志遊行
 
多個支持同性戀組織於2008年12月13日舉辦了第一屆的香港同志遊行,參加人數約有一千人。[2]遊行後在修頓球場有桌上舞和脫衣舞表演,大擺挑逗性的動作。儘管傳媒沒有作大幅報導,亦沒有引起社會大眾的特別關注,但我們相信同運團體的目標是將同志遊行盛事化,吸引更多人的支持和認同。
 
其實相類的做法,與西方國家舉辦的巡遊活動一樣,都是為了吸引大眾的注意,不斷增加在媒體的曝光率,令人產生同性戀是很普通及很普遍的印象,他們的行為也很普通及正常,期望漸漸地再沒有人敢說同性戀行為有問題。
從這些事件,我們看到同運組織已在漸漸起革命,他們非常懂得聯同一些人權組織、支持娼妓組織在社會製造議題,亦懂得善用大型活動將「性」公開化。雖然他們沒有像以往直接強烈要求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但其實他們的努力是十年如一日地進行,且滲透性非常高,我們實不能忽視。
 
假如我們對這些事件缺乏警覺及危機意識,恐怕香港很快會步美國及加拿大的後塵,在同運組織的壓力下,首先是教師公會,然後是地方的教育局(如卑斯省),最後是全國政府,都漸次成為同運的忠實盟友,並大力推行同運的社會議程,那時我們再想做甚麼也太晚了!
 
露天及露骨的性文化節
 
今年的性文化節在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揭幕,吸引大批市民包括一家大小到場參觀,倘若有家長想藉此向子女推行性教育,那便要非常小心,因為除有支持娼妓的團體即場派發避孕套外,更有男妓組織即場示範「性愛按摩」。
 
其中如一名男士替另一名男士按摩,部分按摩動作幾近性愛姿勢,亦向市民講解男妓的工作,藉此吸引大批好奇的市民圍觀。此外,主辦單位更安排幾近全裸的寫真示範環節,吸引很多人排隊入場,此項目收到很好的宣傳效果。
 
援交風氣日盛須重視
 
東瀛援交風氣於2008年被報章廣泛報導,色情集團利用無知少女想賺快錢的心理,透過網上聊天室和童黨介紹,招攬少女加入賣淫活動。[3]事件令家長、教育界和社工界擔心社會道德觀念會進一步下降,將有更多無知少女為了追求物質的欲望而賣淫。而現時上網交友風氣日盛,手機網絡和互聯網的傳播及影響力不容忽視。
 
事實上,年初藝人情慾照事件中,藝人的濫交生活也為青年人留下不良的影響。有關當局確實需要加強教導年青人重視自己的身體,以免當性是一種物質交換的工具。我們相信這風氣將是2009年性教育一個重要項目。我們會密切關注有關風氣的發展,以及展開相關的教育工作。
 

 

 
明光社於2009年初出版的《移風易俗的同性戀運動──當前宗教及言論自由所面對的最大挑戰》一書,當中詳細講解歐美同性戀運動的策略,如何透過改變法律(認可同性婚姻)、引起教會於同性戀議題上的紛爭及分裂,以及於學校的性教育內容上的改變,令下一代愈來愈接受同性戀。
 

 

 
[1]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Sexual Minority Forum)是香港特區政府於2004年9月所設立,讓一些由性小眾組成,或向性小眾提供服務的非政府組織,能與政府有一個正式而固定的溝通渠道,就性小眾及跨性別人士的事宜交換意見,現時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統籌(詳見http://www.cmab.gov.hk/tc/issues/equal.htm)。
[2]2008/12/14,《蘋果日報》,A10港聞,<勇敢公開性傾向中港台大團聚同志遊行千人參加>。
[3]2008/12/14,《蘋果日報》,A10港聞,<勇敢公開性傾向中港台大團聚同志遊行千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