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與暴力

范卓揮   |   傳媒研究員
30/09/1998

1981年3月30日,年輕的享格利(J.W.Hinckley,Jr.)混在大群記者和團體的市民中,當列根總統在華盛頓酒店內走出時,他連開數鎗,射傷了美國總統,總統的新聞秘書和另外兩個人。

事後,他承認自己刻意模仿《的士司機》(Taxi Driver)這部電影的男主角,他看這電影已超過十二次,並愛上片中的女演員,他解釋射殺總統,使自己進入電影的世界,亦使電影的片段成為他生活的一部份。

這個事例,引起傳媒研究工作者極度的關注,也引證了過去二十年來不少有關的研究和觀點──傳媒上的暴力會引起受眾的行為產生暴力的實踐傾向。

自八十年代初以來,西方的大眾傳播媒體研究領域有關暴力和傳媒兩者的互動多不勝數,成果豐富和具可信度,超過九成的研究報告都指出「傳媒暴力塑造暴力文化」。

但出奇的是,數十年來,傳媒上的暴力無論在量和質方面都有增無減,電影、電視、漫畫和卡通上的暴力影像不斷地無限增生,人們似乎樂此不疲,傳媒生產者對創作這方面的作品也愈發得心應手,社會看來已見怪不怪,無甚異議。近年,美國連續無端發生校園學童開鎗殺人事件,又再次帶來傳媒暴力與社會意識的新一輪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