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檢點成年人 為下一代做好榜樣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5/07/2012

上月家計會發表了「2011年青少年與性研究」,該研究每五年進行一次,以研究本港青少年的性知識、態度和行為上的轉變和趨勢。調查結果分兩部分,中學生調查,和18-27歲青年調查。將兩部分的調查結果作比例的話,有以下有趣的發現。

研究訪問了青少年對於別人與性有關的行為的接納程度,包括在公眾場所有親暱的行為、男女同性戀、同居、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墮胎、召妓、賣淫、援交、請他人做代母、自己做代母、及在互聯網上傳閱或分享不雅照片等行為。18至27歲青年對以上行為的接納程度,較2006年的調查輕微地下降了,但比現今中學生和十年前中學生的調查結果明顯地高,反映出中學生的價值觀比成年人保守,但隨著他們年齡的增長,價值觀會趨向開放。

例如,接納別人有婚前性行為的比例,2011年中叁至中七男生是46%,18至27歲男生是70%;而2001年和2006年的中叁至中七男生分別是51%和53%。事實上,在性價值觀上,學校是社會上保守的群體,老師已在繁重的教學工作上盡力幫助學生建立正確的性觀念;但當學生離開中學校園,踏足大學或社會,他們容易被標誌自由開放的風氣影響而開放起來。

我們關心青少年的生命。青少年未婚懷孕、瀏覽色情資訊、援交的情況令社會大眾擔心。我們在慨嘆青少年性觀念開放的同時,有否想過我們給與青少年成長的環境是甚麼呢?我們有否為他們作一個良好的榜樣呢?當婚外情只是感情缺失,奉子成婚已被社會所接受,我們如何教導青少年正確的性觀念呢?所有聲稱接受性開放的人士應撫心自問,大家是否只接受自己或他人開放,對自己的配偶、子女、甚或父母能否同樣開放?若否,則表示我們對忠誠的性關係仍然有期待。

性教育不止是一門知識,而是一種生活態度。希望成年人能以身作則,讓不論在學,或是踏足社會工作的年輕人,能有一個值得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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