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樣看朱茵?

鍾樹森博士   |   神召會西環堂主任牧師
24/04/2012

對於基督徒,甚至非督徒來說,都知道婚前性行為是教會所反對,縱然教外會有不認同,但不代表不知道這立場。本週一件不大不小的娛樂新聞是朱茵宣佈懷孕,本來自己最初並沒有留意此事,但後來幾天在網絡的一些群組卻讓這事成了基督徒婚前性行為討論。有的在祝福稱讚,有的認為教徒向神同自己交代就得,也有直接指責朱茵曾公開表明身為基督徒不應發生婚前性行為,亦有人責罵她滿口謊言違背承諾,更有人嘲諷她是聖母懷孕云云。

在一片看法不一的討論中,我自己也在想一些問題:「為甚麼大家這麼重視如今的結果,但在未婚懷孕之前大家又對她做過甚麼呢?十多年來,其實她在這事情上有沒有掙扎過呢?若沒有,那她在怎樣的教導底下渡過呢?若有,那又有沒有群體支援她與她同行呢?怎麼有人會如此容易邀請了她站台發言,但當有狀況出現卻不知所蹤?」我記下我所想並非代表我贊同婚前性行為,而是覺得不宜單在這結果的泥漿裡糾纏,我們應該在日常的牧養、教導、支援裡早下工夫,更要在事情發生後助人重新站起來。其實,在不少指責批評聲中,大家想達到一個怎樣的結果呢?是否痛罵一番之後就天下太平呢?
 
有時自己會想,教內教外都知道基督教對一些事情的立場,似乎大家知道立場後就只緊張於對立場守得住沒有,但該立場建立的理由、實踐的方法、堅持要付出的努力卻不甚關注。最後,這些立場卻成了叫人死的誡命,卻不是叫人活的真理,守的人不知為何,就算知道又想守卻可能需要有人扶持,但不論有沒有人在旁,若守不住卻被千夫所指(很苦)。自己想起行淫時被拿到耶穌面前的女人,眾人要用石頭打死她,但耶穌卻反問:「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在眾人散去後,耶穌對該女人道:「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一1-12)耶穌對這女人的處理,正正說明了祂不是廢掉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太五17)
 
對犯錯者過去的錯誤行為死咬不放是一種審判,對犯錯者現在的處境諒解與指正是一種挽回(不是包庇),對犯錯者未來的方向作指示與激勵是一種建立。基督徒生活的向導不應是過去,而應該是未來,這由我們對終末的盼望到日常的言行也是一樣。事實上由決志信主那刻,我們都已走在成聖的路上,成聖固然要努力,但成聖過程卻有高低起伏。人在高峰中感謝神、作見證與接受人鼓勵時,樣樣都是容易的,但人在錯誤低谷裡迷途、內疚、苦無出路與軟弱時,卻不易得到回頭的機會。當然,若小兒子不肯回父親家裡,父親也不能再抱擁他,但別忘了父親一直在機候兒子回來,所以那刻他說小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路十五24)
 
最後,我相信一事,將犯錯者趕往死角不會叫自己又攀上道德與信仰高地,但若能叫犯錯者醒悟重建卻能榮耀上帝。對不起,可能我說得太輕易,我亦不是甚麼明星牧師,個人網絡又細小,連找個朱茵的聯絡也未能,我只能為她一家禱告而已,但我卻提醒自己身邊也會有遇上同類事情的人,我要謹慎自己對他/她們的看法與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