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自毀行為 伴青少年同行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15/07/2015

香港是一個國際大都市,城市節奏急促,生活壓力巨大。面對社會壓力並不止於成年人,青少年亦同樣在種種壓力下成長。如果壓力得不到適當的紓緩,可引致身心靈的傷害,部份更會出現各種自毀行為。明光社特意於4月24至25日舉辦「專業社工、教師訓練」,並邀得加州持牌執業臨床心理學家黃偉康博士,為參加者講解「青少年自毀行為的原因、處理及預防」。

青少年「鎅手」的目的:表達情緒

最常見的自毀行為(Non-Suicidal Self-Injury,NSSI)是「鎅手」,這常見於青少年群體。黃偉康博士表示自毀行為不同於自殺,其目的不是要結束生命,這其實是家庭系統關係出現問題的後果,藉著自毀行為讓自己從另一個更嚴重的傷痛中得到釋放。自毀行為在學術上是一個新興的題目,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在2013年才將此行為加入到《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使此題目得到更多關注,亦令有關人士能得到更多的支援。但是現今新一代表達感覺的能力和抗逆力下降,加上不服輸的心態,他相信自毀行為在日後將會更普遍。

「當人的情緒沒有辦法用言語表達,人就會藉行為來演繹出來(Act Out),鎅手就是其中一個常見的Act Out」。黃偉康博士嘗試以一個例子來說明:「父母關係惡劣,令子女經常感到恐懼,他們亦不明白子女的感受,那麼子女有甚麼方法可以得到父母注意呢?子女說不出自己的苦處,他們憎惡自己,其實是憎惡愛自己的父母;傷害自己,就是對父母最好的懲罰。」

「無助感」是自毀行為,甚至是自殺的重要因素。要解決「無助感」,還他們自主(Self-Mastery)能力是重要的一步,即讓當事人有選擇的機會。黃博士表示我們若能為他們提供多一個正面的出路,讓其能有選擇的能力,他們便不一定去到困局而要以自毀行為作為Act Out。尤其是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反叛行為是正常健康心理發展的狀態,如強行禁止他們作出偏差行為,他們反而會逆你的意思而行。「你可以選擇鎅,也可以選擇不鎅,但你繼續傷害自己會令我傷心。」我們要為他們提供選擇,引導他們朝向不傷害自己身體的方向思想。

不少自毀行為的當事人內心都有極大的痛苦。有研究指當一個人鎅手時,那種痛楚會刺激大腦釋放出「安多酚」(endorphin),安多酚是一種天然的止痛藥劑,也是一種幫助改善情緒的化學物質,有減壓的作用。鎅手者藉著身體的痛楚來減少內心的痛楚,雖然初時身體上會有一些痛楚,但及後身體就會出現麻木及興奮的感覺。

自毀與離解作用

另一個更複雜的現象就是「離解作用」(Dissociation)。黃博士解釋「離解作用」就像所謂的「魂不附體」,是心理上的虛脫,將所有引發心理痛苦的意識或記憶,從整個精神活動中分離出來,達至自我保護的作用。所以「離解作用」必然是因著嚴重的創傷而形成。

黃博士用一例子說明「離解作用」:「一位少女接二連三被後父性侵犯,雖然母親知情但不阻止,少女心靈受到極大創傷。每當她被性侵犯時,她將所有精神投射到身體以外的某一處,讓精神與軀體分開,將被性侵犯的感覺留在軀體上。在經年累月下,感覺也日漸麻木,認為被侵犯只是一部份的自己,另一部份並未受侵犯。結果,少女建立了多重人格身份來保護自己。當她進入『離解作用』時,精神與軀體分開,怎麼做才可將兩者合而為一呢?答案就是鎅手。當身體受損,傷痛出現,有如鬧鐘般喚醒自己,『離解作用』結束。少女回復日常的狀況生活。」這是一個人間的悲劇,但卻每日出現在我們的社會。創傷不一定是性侵犯,可以是其他嚴重及持續性的傷害。我們可以如何幫助當事人呢?

同行者的角色

自毀行為是當事人面對苦難時表達出來的後果(Act Out),要解決的不是行為,而是背後苦難的問題。「鎅手者不會哭泣,但其實鎅手行為就是他的哭泣,血液就是他的眼淚。」黃博士表示鎅手是他們表達情感的方式,若情感能以其他方法表達出來,就不會鎅手。同行者要做的不是阻止他們的鎅手行為,這只會增加他們的無助感;而是幫助他們尋找其他健康的情緒抒發的渠道,讓他們能自主。同行者的陪伴亦是重要的,讓他感受到別人的關心,減少他們的無助感。

「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箴言二十五:11)雖然我們不是醫生,不能為鎅手者處方藥物,但能以智慧用恰當的言語幫助他們,為他們的苦難尋找其他出路。說話技巧需要磨練,這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學會的,但黃偉康博士已為一眾參加者開展了認識此課題的第一步,相信參加者所學到的必能成為他們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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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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