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漫畫事件與新聞自由

陳燕萍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3/03/2006

去年9月,丹麥最大的日報《日德蘭郵報》刊登了以褻瀆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為主題的12幅漫畫。一些伊斯蘭教國家認為這些漫畫內容侮辱了先知穆罕默德,紛紛嚮丹麥政府及《日德蘭郵報》發出抗議。但歐洲近十個國家的大報以捍衛新聞言論自由的理由,同時刊登了這些備受爭議的諷刺漫畫,再度激怒了伊斯蘭世界。是次的漫畫風波演變成國際共同關注事件。伊斯蘭世界的抗議浪潮已蔓延到亞洲各地。

近期, 香港亦有教徒參加遊行,在有五個伊斯蘭團體發起遊行,約有幾千人參加,他們並向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遞交請願信;天主教教廷亦譴責有關方面刊載諷刺漫畫,稱言論自由並不等於可冒犯個人的信仰自由。近日,教宗本篤十六世亦首次就褻瀆回教先知漫畫事件發言,呼籲世界各宗教都應該互相尊重。德國《法蘭克福評論報》則指摘這次事件是誹謗,而且不值得為轉載此漫畫的媒體辯護;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庫珀表示,漫畫的確冒犯了穆斯林的信仰,是對回教侮辱,美國只會支持合乎傳媒操守的新聞和言論自由,但傳媒必須有責任感,不能煽動宗教仇恨。英國外相施仲宏譴責歐洲傳媒,稱刊登漫畫是「不明智、不尊重及錯誤」,新聞自由並非隨便拿宗教開玩笑。

回顧今次事件,大家聽得最多就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及尊重的問題,如果一個人行使自由的同時,妨礙或影響他人享受自由的權利,甚致是煽動社會/種族的仇恨,就令我不禁要問,新聞自由是否沒有底線?有人批評不刊登是次諷刺漫畫的報章是自我審查,但是傳媒身為社會的把關者,亦有其社會責任,假設日本有激進份子刻意畫漫畫,將中國人醜化,並在日本及世界各地不停被刊登及轉載,我相信大部份的中國人會有極大的回響,甚至激發民族仇恨事件發生。

漫畫家對事件演變成全球衝突,都感到錯愕,漫畫家的發言人說:「他們已在丹麥躲藏起來。有的人真的嚇壞了。他們不希望這些漫畫流傳全球。我們試圖阻止,但無能為力。」

英國廣播公司前節目總監白賴恩.文咸於上世紀五○年代說過,「傳媒有 超人的感染力,它可以惹起戰爭。它可以鼓舞或消磨人們對戰爭的意志。它能將社會分化,或令整個社會失去了警覺性,反過來又煽動人們上街造反。」

在任何一個社會,權利與責任總是相輔相承的。作為新聞媒體,在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不該忘記自己作為社會一員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和對其他社會成員的尊重。不可以用新聞自由為尚方寶劍,在維護新聞自由的同時,亦要以顧及社會不同人士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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