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感謝主」嗎?

一般而言,一個人之所以會說出某些話,必然有其置身的處境(context)、思考模式以及世界觀(world view),然而我們容易抽離這些元素來批評他人說這些話的原意與字面意思,這當中很可能牽涉到對某些人的偏見(bias),所謂斷章取義或者稻草人謬誤就是這樣出現。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一些網上新聞報道貼文指當時火勢已受控,貼文中也有不少的留言表達:「感謝主!」,相信留言的人是因為形勢好轉而發出這句說話。不過,正因這句「感謝主!」,便惹起一些人的憤怒,甚至在社交媒體Threads中發出貼文指責留言者不但未有感謝努力了一整晚的消防員,反而感謝那位「全能」、且有能力阻止災害卻袖手旁觀的「主」,發文者更揚言如果有這樣的「主」,寧願跟隨撒旦下到地獄去。
在香港的文化處境下,基督教容易遭受抗拒,除了主張一神論(被視為不包容),更會因為聯想到「這是神的考驗!」而嘲笑基督徒,當然這是基督徒值得反思的地方,但如果當下根本沒有人說過這話,卻在想像中加入這句說話,這顯然是一種對香港基督教的偏見。
事實上,這句說話並不是不能對自己說,但如果是公開為自己的行為或世界的災難作解釋,這顯然是錯誤的。不少輔導學告訴我們,「為何這次災難會出現?」等問題,其核心不在於「問」,而是對於無情的災難作出的控訴,不需強行提出解釋,否則不但未能安慰他人,更有機會激發他人的憤怒。
「感謝主」(Thank God)在歐美文化中實在為一句普通不過的感恩句子,卻在偏見之下被曲解為「只感謝神,沒有感謝其他人」的不負責任說話。從這位申訴者貼文中的留言可以看見,其實不少人也認為因火災的情況好轉而發自內心感謝主,並無不妥。
雖然筆者認為,在這個關鍵時刻仍刻意為無傷大雅的小事來挑起其他人的情緒實在不智(為何一些教會迅速的應對和開放場地,卻沒有人提起?),但這樣也讓基督徒反思。如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提醒我們,不要去強迫他人接受他未曾問過的問題的答案。神學家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認為,基督徒的回應應該要如同基督一樣,參與現世的苦難,以「負責任」的行動作出回應,行動勝於任何說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