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嶽請你講兩句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14/05/2015

周一嶽醫生自就任平機會主席後便塑造關注弱勢社群,主張平等機會的大好形象。縱然並非所有人都同意他的個人取態,但只要社會出現他所認為的歧視情況,他都勇於為「公義」發聲,為「弱勢」出頭。或許,周主席近年忙於爭取訂立新的歧視法,而一時忘記平機會在現時四條歧視法的責任,以致事發多日仍未見他為最近美林智障男被誤捕案開金口,為殘疾人士主持公道。

2000年,患有輕度智障和自閉症的庾文翰因身上沒有身份證明文件被入境處當作內地兒童而將之送往深圳至今下落不明,事件過後政府作出調查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其中一項工作是由平機會展開的研究─「入境事務處處理殘疾人士的程序與培訓需要」。研究報告要求入境處修訂內部指引,加強處理殘疾人士個案的敏感度,避免入境處因僱員的行為而負上轉承責任,時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更指「如有需要,類似的安排可推展至其他紀律部隊」。

美林誤殺案,警方在處理的過程上連番失誤,凸顯他們在處理殘疾人士的個案上嚴重缺乏敏感度,例如在沒有獨立的第三者在場便為中度智障及患有自閉症的案主錄取口供;超過50小時而不准許案主服用醫生處方的藥物;引導性的盤問;即使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據卻提出起訴等等,仍然欠公眾一個合理的交代。事件中,前線警員或許已觸犯《殘疾歧視條例》及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而前線警員的僱主,即香港警務處,甚至特區政府可能更因而需要負上轉承責任,警方應盡快檢討現行處理類似個案的程序,以免日後重蹈覆轍。

另一方面,現時,法律雖然未有性傾向歧視、同族歧視等法律,但周主席卻在欠缺法理基礎下越權發聲,又在赤字下仍濫用公帑做持份者認為沒有急切需要的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可行性研究。或許正因為周主席集中精力希望成立個人特別關注的新法例而忽視了《殘疾歧視條例》賦予平機會的權力。

不少人批評平機會不務正業,然而我們回顧平機會的往績,我們不難發現歷屆主席當中有不少人是真正為公義發聲,為弱勢出頭,例如處理庾文翰事件的胡紅玉主席,她在任時就善用法律賦予她的權力,多次抨擊政府部門在平等機會工作上的不足。

筆者深深盼望周主席和平機會只是一時大意,而不是「選擇性公義」或「選擇性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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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4/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