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傳媒生態調查報告

20/07/2010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營造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環境】
Anti-Pornographic & Violence Media Campaign
通訊處:九龍旺角洗衣街229-231號永光花園一樓
傳 真:2743 9780
電 郵:antipvmc@yahoo.com.hk

 
 
回收數目:853份  
學生:594份 教師:33份 社工:33份
家長:134份 其他:59份

 

 

2009年度傳媒生態調查報告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由十八個教育、宗教、家長教師會及社會服務團體組成,為青少年能夠有一個免受不良傳媒資訊影響的健康成長環境而努力,由2002起,我們每年均推行香港傳媒生態調查,以反映教師、社工、中學生對傳媒各種問題的意見。
 
  於2009年10月,我們進行第七年度調查,和以往一樣,繼續接觸市民,希望能反映他們對傳媒的看法。當中,我們主要邀請了學生、家長、教師及社工對現時香港傳媒狀況的意見,與前數年之調查結果作比較,以下是我們所作的分析:
 
 

 

一. 受訪者給予傳媒的分數- 對傳媒的評價

 
首先,我們邀請受訪者對傳媒於過往一年之整體表現給予評分,十分為滿分,代表為最滿意。於回答的受訪者中,接近半數受訪者給予傳媒評分為五分或以下(49.6%),和去年48.8%有微升的現象,可見受訪者認為傳媒的表現不升反跌。
 
而平均分方面,本年為5.39分,與08年5.535分及07年5.473分相比見稍微下跌(詳見表一)。
 

表一:你認為傳媒的整體表現如何?(N=789)

 

受訪者給予傳媒的分數 0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6分 7分 8分 9分 10分 平均分
2009年% 1.5 2.9 3.9 7 11.9 22.5 21.8 17.5 7.4 1.6 1.9 5.39
人數(N=789) 12 23 31 55 94 178 172 138 58 13 15
2008年% 1 1.1 2.9 6.4 10.6 26.8 22.5 18.3 7.6 1 1.8 5.535
人數(N=1323) 13 14 39 85 140 355 297 242 101 13 24
2007年% 1.2 1.0 3.5 6.1 9.9 26.6 24.9 18.3 6.4 1.2 1.1 5.473
人數(N=1212) 15 12 42 74 129 322 301 222 77 14 13

 

 

 

二. 受訪者對傳媒功能的看法

 
在這資訊發達之時代,傳媒擔當重要角色;對傳媒所發揮之功能方面,首兩位為“提供資訊” 及“提供娛樂”,分別有68.5%及59.7%,(詳見表二),數字與去年相約。
 
另外,傳媒在“反映民意”及“監察政府”等功能的百份比都有下跌的趨勢,而值得留意的是,受訪者在傳媒“反映民意”(34.6%)這個角色方面明顯地比去年的(42.5%)下跌了近兩成。這可能因為傳媒在2009年發生有關經濟及民生的事件,以及政府所制訂的政策上沒有積極廣泛採訪及報導市民的看法及心聲,也未能反映他們的生活訴求。
 
但另一方面,受訪者在認同傳媒另一項功能:“教育大眾”的百份比也略為下跌,我們盼望傳媒能著重履行這項重要的社會責任,並繼續積極發揮這些正面之功能。
 

 

 

 

 

 

 

 

表二:你最滿意現今的傳媒發揮甚麼功能?(最多選三項)

 

傳媒功能 2009年認同%
(N=838)
2008年認同%
(N=1394)
2007年認同%(N=1261)
提供資訊 68.5 76.5 77.6
提供娛樂 59.7 58.7 58.5
反映民意 34.6 42.5 33.0
監察政府 24.7 30.3 29.6
教育大眾 17.1 20.4 21.3
闡釋政策/法制 10.9 8.7 10.2
其他 3.6 1.6 1.9

 

 

三. 受訪者對傳媒的不滿意見

從問卷中,超過一半受訪者不滿傳媒「渲染色情」(44%) 及「誇大醜聞」(50.8%),另外亦有近半數受訪者不滿傳媒「侵犯私隱」(41.1%),(詳見表三),與去年首三項相近。但受訪者認為傳媒「渲染色情」的百份比由去年第一位,稍微回落到第二位,下跌了9.5%。另外,「誇大醜聞」的百份比雖然未見上升,但在對不滿傳媒的項目排位上卻升至第一位。
 
受訪者對傳媒報導的不滿,可能因為近年傳媒,如報章/雜誌等刊物,將藝人的醜聞以誇張手法大肆報導,並且以渲染色情的圖片,挑戰市民道德的底線,就算偶然被判罰,亦未見有阻嚇作用,情況令市民不滿及憂慮。
   

 

表三:你對媒體的主要不滿是:(最多選三項)

 

對傳媒不滿的項目 2009年認同
%(N=803)
2008年認同
%(N=1400)
2007年認同%(N=1235)
渲染色情 44 53.5 45.3
誇大醜聞 50.8 51.4 47.7
侵犯私隱 41.1 47.8 51.2
誤導公眾 32 35.4 33.0
製造新聞 30 31.8 32.5
過份煽情 22.9 29.6 25.7
用字低俗粗鄙 20 21.6 22.7
鼓吹暴力 16.1 18.1 19.8
其他 1.6 2.5 1.9

 

四. 受訪者關心對青少年成長有不良影響的傳媒

 
受訪者認為含有危害青少年心智成長的不良資訊之媒體,排位上與2008年一樣。在眾多媒體中,最多受訪者認為網上資訊(54.4%)對年青人有不良影響,其次為雜誌(45.0%)及網上遊戲(31.3%)(詳見表四)。由2008年起,網上資訊仍然成為最多人認為散播危害青少年成長資訊的媒體,可見很多人認為網上資訊有可能對青少年的心智造成不良影響。
 
表四:你認為有哪些媒體是常有危害青少年心智成長的不良訊息?
(最多可選三項)
 

 
傳播媒體
2009年%
(N=824)
2008年%
(N= 1403)
2007年% (N=1249) 2006年% (N=963) 2005年%
(N=582)
2004年%
(N=546)
網上資訊 54.4 58.3 49.8 35.8 29.6 37.55
雜誌 45.0 51.5 52.1 59.4 50.3 48.35
網上遊戲 31.3 37.7 36.1 34.6 44.3 31.68
網上聊天 21.7 27.6 26.3 26.0 31.3 30.95
漫畫 15.5 22.5 21.4 29.4 37.6 36.08
報紙 12.4 15.5 13.9 16.2 13.6 18.32
遊戲光碟 11.0 14.2 17.1 11.7 11.5 16.12
電影 12.0 10.5 9.7 12.5 19.1 17.77
電視綜藝節目 10.0 10.5 6.8 5.2 4.3 5.49
電視廣告 9.6 7.1 4.9 3.7 3.4 8.24
電視劇 9.8 6.9 7.5 9.1 11.2 12.64
手機資訊 7.0 6.2 5.5 5.6 3.4 1.83
電台 2.4 1.9 2.5 3.1 1.9 1.83
其他 1.3 1.1 1.6 1.1 0.5 1.1

 

五. 受訪者認為應接受監察的媒體種類

 
此次調查,我們探討受訪者認為哪些媒體需要監察,結果發現首三位與去年一樣,分別為:雜誌(50.5%)、網上資訊(49.8%)、報紙(24.4%)(詳見表五)。近日,東方新地周刊以窺探陳巧文私生活為題,刊載女生之在家中之性感衣著,雜誌上不良資訊似有死灰復燃之趨勢,值得公眾關注。
 
近日,在網絡上亦流行一種名為人肉搜尋之趨勢,人們被針對者作出起底行為,把有關人物之私隱公開、在網絡上進行網絡審判、並配以負面評價、並發動他人對有關人物進行杯葛。姑勿論事實之真確性,以上種種行為,變相是一種網絡上欺凌行為,對當事人之影響,亦絕不簡單。
 
另外,網上資訊眾多,如網誌、youtube、facebook、BT等十分流行及受青少年歡迎,人們迅速及自由地上載或下載資訊,換言之,任何人皆可以成為放發不良訊息之源頭,傳播之廣度及速度是令人驚訝,網絡上的秩序更是必須。
 
 
表五:你認為哪些傳媒最應接受監察? (最多可選三項)
 

傳播媒體 2009年整體%(N=838) 2008年整體%   (N= 1400)
雜誌 50.5 57.1
網上資訊 49.8 58.2
報紙 24.4 28.4
網上遊戲 23.3 25.0
網上聊天 17.1 21.2
電視廣告 12.3 10.3
電視綜藝節目 10.7 10.4
漫畫 10.3 14.1
電影 9.8 9.6
遊戲光碟 8.0 9.4
手機資訊 7.5 7.0
電視劇 6.7 8.7
電台 2.9 3.6
其他 1.4 1.9

  

六. 受訪者認為如何監管互聯網及手機的色情或淫褻資訊(開放問題的內容分析)

 
大眾在使用新媒體方面越來越頻繁,調查特別瞭解他們對監管以上媒體中色情或淫褻資訊的意見,分析此開放式、沒有預設選項之題目。和2008年一樣,市民最高的三項回應是「政府責任,以立法禁止」、「加強網上監管及檢查」及「強化舉報、執法及懲罰」分別為23.7%、20.1% 和14.4%。不過亦有近一成(9.9%) 被訪者認為「教育、宣傳及家長管教」也十分重要,而認為利用過濾軟件或識別方法的亦有8.7%。(詳見表六)
   
從上面數據反映,被訪者認為媒體中的淫褻資訊已不能透過現有的機制去控制或監管,政府的角色實在責無旁貸,應以重新立法、加強網上或手機的監管和強化舉報、執法及懲罰等策略,去改善現時的情況。
 
表六:受訪者認為可以如何監管互聯網及手機的色情或淫褻資訊
 

內容分類 2009內容分析頻次 2009百分比 2008百分比
政府責任, 以立法禁止 79 23.7% 30.89%
加強網上監管、檢查 67 20.1% 18.04%
強化舉報、執法、懲罰 48 14.4% 15.44%
教育、宣傳、家長管教 33 9.9% 14.68%
靠使用者自己、過濾 29 8.7% 7.65%
不知道、沒有辦法 24 7.2% 6.88%
不用監管 13 4.0% 0.92%
年齡限制 12 3.9% -
增收色情訊息附加費 7 2.1% -
互聯網供應商之責任 4 1.2% 3.52%
其他 17 5.1% 1.99%
總數: 333 100% 100%

 
 

七. 受訪者認為網上分享裸照對社會風氣會有的影響

 
我們相信色情資訊泛濫於社會時,將會對健康的風氣有不良的影響,根據本年的調查結果,57.5%受訪者認為是「助長色情泛濫風氣」、55.6%受訪者認為是「性觀念愈來愈開放」、50.8%受訪者認為「發生性行為的年齡會愈來愈早」。
 
綜觀本年之數字,對比2008年略為下降,大眾仍不宜掉以輕心,因為數字下解之原因可能有兩種,其一是網絡上分享裸照之情況在減少中,若情況真是如此,實是可喜。最令人擔心是另一極端,人們已輕視甚至是接待此情況,認為此乃不是什麼的一回事,相關觀念也會無形中對青少年有極壞的影響。
 
 
表七:你認為在互聯網或手機分享裸照、性行為影像,對社會的風氣會有什麼影響?
(可選多項)
 

網上分享裸照對
社會風氣的影響
2009年整體%
(N=858)
2008年整體% (N=1409 ) 2008年學生% (N=829 ) 2007年青少年%
(N = 531)
(註一)
助長色情泛濫風氣 57.5 64.8 61.8 51.4
性觀念愈來愈開放 55.6 60.0 61.0 56.7
發生性行為的年齡會愈來愈早 50.8 56.2 55.8 51.0
網絡上有關「性」的圖片/ 影片展示會愈來愈多 48.5 58.5 57.9 43.1
性罪行會愈來愈多 46.4 53.0 57.0 43.7
傳媒愈來愈多運用性含意的標題 31.0 33.7 34.0 27.9
一對多性伴侶愈來愈被接受 21.0 24.0 22.2 17.3
異端性行為(例如戀童癖)會愈來愈被接受 20.3 27.4 27.6 17.1
衍生的勒索罪案會愈來愈多 16.7 21.8 19.9 17.7
同性戀會愈來愈被接受 13.3 14.5 14.7 10.4
沒有影響 3.4 3.3 4.3 5.6
其他 2.4 / / 1.3

註一:資料來源2007年青少年對網絡色情照片意見調查報告(對象為30歲以下的青少年)
 

八. 受訪者對將半裸(女性)/裸照或影片上載於網絡是否觸犯香港法例的理解

 
2009年調查中,接近一半受訪者(49.5%, N=857)知道「將半裸(女性)/裸照或影片上載於網絡是觸犯香港法例」的,相對2008年的55.6%下跌了6%,不知道或無意見者分別有48.7%和44.2%,反映了有關條例並沒有在青少年人之間有足夠的知識,而且傾向每況愈下,情況令人憂慮,推行相關的社區教育是必須的。
 
表八:你知道將半裸(女性)/裸照或影片上載於網絡上已觸犯香港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嗎?
 

將半裸(女性)/裸照或影片上載於網絡上已觸犯了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數目 百分比
2009 2008 2009 2008
1.  知道 424 786 49.5% 55.6%
2.  不知道 239 423 27.9% 30.0%
3.  無意見 178 200 20.8% 14.2%
4.  其他 16 3 1.9% 0.02%
總數: 857 1412 100.0% 100.0%

 
 

九. 受訪者認為政府部門監管傳媒的有效程度

 
2009年調查中,只有15.4 %受訪者認為政府部門監察傳媒是有效,相比2008年調查的15.9%,並無改進;同理地,認為無效的受訪者同樣是72.6%,可見受訪者認為政府部門監察傳媒是有效程度並無改善,相比2004年至2007年四年的調查數據,除了2007年之外,歷年的受訪者維持於70%以上認為政府部門監察傳媒是無效的,可見「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和「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工作效果或判罰的阻嚇性仍是令人失望!
 
 
表九:你認為「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和「淫褻物品審裁處」監管傳媒散播色情暴力資訊的效果如何?
 

受訪者意見 2009年認同% (N=
600)
2008年認同% (N=
1403)
2007年認同% (N=
1280)
2006年認同% (N=
1006)
2005年認同% (N=
595)
2004年認同%(N=
546)
十分有效 2.1 2.7 3.1 2.0 2.2 1.47
頗有效 13.3 13.2 21.6 16.2 16.0 15.57
不大有效 56.4 59.2 40.9 62.1 59.2 65.38
完全無效 16.2 13.4 5.9 11.2 11.4 7.14
無意見/
不知道
11.9 11.5 28.4 8.4 11.3 10.44

     

十. 受訪者對政府針對不良傳媒應做工作的看法

 
比較2007年至2009年同樣調查的受訪者就「政府針對不良傳媒應做工作」的數據,我們發現在所有範籌內,包括《加強執法》、《推行教育》、《修改「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和《增加罰款》都沒有顯著不同(詳見表十),可見受訪者對政府應做的工作沒有看到明顯的功效!然則,政府監控不良傳媒的工作受制於什?因素?(例如立法會內的反對聲音),可以有什麼樣的方向?社會公眾應該有更大的話語權,督促政府切實推動可見成效的工作。
 
表十:你認為政府對不良傳媒需要做哪些工作?(可選多於一項)
 

受訪者意見 2009 年認同% (N=851) 2008 年認同% (N=1412) 2007年認同% (N=1269)
加強執法 68.6 73.7 70.5
推行教育 43.1 51.2 42.0
修改「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42.5 47.6 35.7
增加罰款 30.2 30.4 30.3
其他 2.4 2.5 2.4

 
 

十一. 個人資料

 
表十一:受訪者的職業
 

職業 %(N=853)
中學生/大專生 69.6
教師 3.9
社工 3.9
家長 15.7
其他 6.9

 
表十二:受訪者的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N=859)
中一至中三 3.3
中四至中五 8.8
中六至中七 45.2
大專或以上 18.2
小學程度 22.6
其他 2.0

 
 

十二. 總結

 
從2009年度對香港傳媒生態的調查資料所得,我們有以下的觀察:
 
(1)受訪者對傳媒評分為5.39,整體評價仍處於偏低水平,更比前兩年的評分更低,平均分亦見稍微下跌;
(2)受訪者對傳媒所發揮的作用有較正面的評價,例如「提供資訊」(68.5%)和「提供娛樂」(59.7%);而「反映民意」及「監察政府」方面相對於2008年分別下跌:7.9% (「反映民意」:從42.5%跌至34.6%;「監察政府」:從30.3%跌至24.7%),總括而言,「提供資訊」、「反映民意」、「監察政府」,甚至連「教育大眾」等功能在受訪者心中的評價都在下跌;而傳媒界須繼續慎防新聞資訊娛樂化;
(3)對比前數年的調查,受訪者對傳媒的不滿仍然是環繞三大原素:在2009年調查中仍維持於「渲染色情」(44%)、「誇大醜聞」(50.8%)及「侵犯私隱」(41.1%);受訪者對傳媒的不滿可能由於市面上的報刊常以「色情」及「揭秘」等嘩眾取?的形式吸引市民購買,有超過一半受訪者(50.5%)認為雜誌是最應接受監察的傳媒種類;
(4)無孔不入的網絡資訊是我們必須保持最強警惕之傳媒,從是次調查綜合所得的警號包括:

  • 仍是最多受訪者(54.4%)認為「網上資訊」對青少年成長有不良影響,不可小覷;另一方面,亦有31.3%受訪者亦認為網上遊戲對青少年成長有不良影響;
  • 接近一半受訪者(49.8%)認為「網上資訊」應受監察;
  • 「反色暴」自2007年開始作調查,發現公眾人士同樣擔憂網上分享裸照、性行為影像,對社會風氣會有不良影像,與前兩年調查一樣,超過一半受訪者認為分享裸照會「助長色情氾濫風氣」(57.5%)、「性觀念會愈來愈開放」(55.6%)及「發生性行為的年齡會愈來愈早」(50.8%)。
  •       和去年情況相近,有接近六成(共58.2%)青少年回應的意見中認為政府應以重新立法、加        強網上/手機的監管或強化舉報、執法及懲罰等策略,去改善現時的情況。可見不少市民都認為對互聯網及手機的色情/淫褻資訊作出監管,政府的角色實在極為重要。

 

  • 約一半受訪者(48.7%)不知道(或「無意見」)在網絡上載色情照片/影片是違法行為,反映教育之不足,有關當局應加強宣傳及教育的工作。

(5)綜觀政府在監管傳媒不良行為的做法:

  • 受訪者並不滿意政府監管傳媒散播不良資訊的效果(「不大有效」及「完全無效」,共72.6%),數字與去年一樣;

          5.2       有近七成受訪者期望政府加強執法(68.6%)。
 
 
建議:
就2009年度傳媒生態調查各項結果所得,我們建議:
6.1 監察網絡世界的色情、暴力資訊仍是公眾人士最關注的重點。這項監察工作雖然有很大的困難程度,但是政府可以進行:
6.1.1 由資訊科技部門或公開招標開發可以過濾各類主要色情、暴力網頁的軟件,包括已聲明未滿18歲不可以進入瀏覽的各個網站的討論區,軟件開發完成後,可以廉價(例如一百元或以下)售賣予有需要的父母和團體、公司、公營機構等,若收益不足夠支付成本,則由政府補貼;
    6.1.2 與各個ISP公司尋求於他們的網站進行過濾色情、暴力網站的基本工作,但是客戶可以選擇不使用有過濾功能的服務;
    6.1.3 與各個公眾網站之公司檢討監察其客戶上載色情、暴力資訊的能力和頻率(例如討論區),設立主動檢舉制度,將這些上載訊息主動提供予「影視娛樂事務管理處」,若經該處評定是違法的資訊,則由執法機構向有關公司依法索取客戶資料,以便檢控;
    6.1.4 政府須努力加強監察不良傳媒的工作,應該聘請管理顧問公司全面檢討「影視娛樂事務管理處」的部門架構、工作流程、管理模式,與其他政府協作等等的效果和效率,以促進該部門對不良傳媒的監察和執法的能力,尤其是對互聯網和雜誌的工作;
  此外:
6.2 司法機構應檢討對不良傳媒判罰的程度,現時的判罰實在不足以構成有效力的阻嚇;
6.3 雜誌傳媒是登堂入室的媒介,對青少年有十分直接的影響,故此為人父母者必須小心選擇及查看內容,做好第一重的防禦事工。


 
 
附加資料:
 
 

 

附表一:受訪者對傳媒所發揮功能的意見 (2004 至2006年調查數字)

傳媒功能 2006年認同%(N=1003) 2005年認同%
(N=562)
2004年認同%
(N=546)
提供資訊 77.0 61.2 73.8
提供娛樂 55.4 63.5 70.33
反映民意 38.9 17.4 15.38
監察政府 30.6 10.9 15.93
教育大眾 20.1 5.3 6.04
闡釋政策/法制 9.6 2.1 4.21
散播不良資訊 / 21.0 /
其他 0.6 1.8 2.75

 
 
附表二:受訪者對傳媒的主要不滿(2003-2006年調查數字)
 

對傳媒不滿的項目 2006年認同%(N=941) 2005年認同%(N=564) 2004年認同%
(N=546)
2003年認同%
(N=470)
侵犯私隱 57.1 36.9 28.94 28.72
渲染色情 57.1 40.4 39.19 40.85
誇大醜聞 39.5 43.4 40.48 29.15
誤導公眾 33.6 30.5 23.99 28.94
製造新聞 27.1 / / /
用字低俗粗鄙 25.8 / / /
鼓吹暴力 19.4 11.2 9.0 17.45
過份煽情 19.3 28.4 34.33 22.34
傳媒從業員缺乏專業操守 / 13.1 22.34 20.64
美化不道德或不當行徑 / 13.1 21.61 17.66
掩飾罪行 / 3.9 2.56 6.17
崇尚迷信 / 3.0 6.41 5.32
傳媒機構公器私用 / 2.7 6.23 5.11
其他 0.9 1.1 2.20 2.34

附表三: 青少年與成人認為可以如何監管互聯網及手機的色情或淫褻資訊的比較
(2008年調查數字)
 

 

內容分類 內容分析頻次(青少年) 百分比 內容分析頻次(成人) 百分比
政府責任, 以立法禁止 151 31.4% 51 29.5%
加強網上監管、檢查 81 16.8% 37 21.4%
強化舉報、執法、懲罰 60 12.5% 41 23.7%
教育、宣傳、家長管教 73 15.2% 23 13.3%
靠使用者自己、過濾 42 8.7% 8 4.6%
互聯網供應商之責任 17 3.5% 6 3.5%
不知道、沒有辦法 43 8.9% 2 1.2%
不用監管 5 1.1% 1 0.6%
其他 9 1.9% 4 2.3%
總數: 481 100% 173 100%

 
 
附表四:受訪者認為政府對不良傳媒需要做那些工作的意見(2004-2006年調查數字)

 

 

 

受訪者意見 2006年認同% (N=1003) 2005年認同%
(N=578)
2004年認同%
(N=546)
加強執法 72.7 50.9 48.72
推行教育 36.5 28.2 29.12
最少六個月一次向公眾公佈被裁定犯例的媒體名稱、犯例次數及罰款總額 / 26.5 /
修改法例 44.3 / /
增加罰款 35.5 19.4 18.5
無回答 / / 0.18
其他 1.6 1.7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