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 尊重不同意見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8/11/2013

認同與接納兩者之間意思相似,但卻又有明顯的分別。認同是與對方看法一致,贊同對方的立場;接納並不全然等於贊同,雙方意見可以有分歧,但可以彼此尊重,允許與自己不同的對方存在。在我們身處的社會中,接納但不認同的情況是經常出現的。

例如,社會中有信奉不同宗教的朋友,亦有沒有宗教信仰的朋友,因著各人的價值觀不同,自己看作良好的事,在他人眼中可以是沒法認同的行為。基督徒不認同上香燒衣,拜祖先的市民亦不認同基督徒不上香燒衣,但我們會互相接納對方的存在,彼此尊重,和平相處。
 
本月初,台灣女藝人郭采潔在facebook發表了一段疑似反對「多元成家」草案的文字。該草案是由當地的同運團體起草,當中包括「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三個制度。文字發表後隨即引起近千則留言,批評她不尊重和歧視同性戀者,要求她為反同言論和對同性戀朋友造成的傷害道歉。但事實上,從她的文字根本看不出她是支持還是反對那份草案的內容。
 
而事後她表示自己十分愛身邊所有同性戀朋友,但對草案的內容則有保留。她發言是希望透過理性對談,讓修法者聽見各方真正的需要。她接納同性戀朋友,只是對同運團體推動的同運議程表示不認同,便被人標籤為反對同性戀者。
 
回到香港社會,同性戀議題同樣是一個惹火的題目。香港同性戀運動在一眾知名人士出櫃承認同性性傾向,以及在平機會主席周一嶽的大力支持下,形勢大好。在如今的政治環境下,發表反對同性戀運動言論的風險比表達支持更高。然而,無論支持或反對同性戀運動的一方都有言論自由,你可以對他人的立場或意見作出狠狠的批評,但不是人身攻擊或阻嚇他人發表意見,因為這不是一個多元社會應有的人民素養。
 
台灣組合F.I.R的主音歌手飛在facebook中表示:「到底我們有沒有足夠的素養去尊重和自己持不同甚至相反意見的人呢?」這是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時刻反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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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28/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