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開同運的包裝
燭光網絡 88期 (p.3)
若要選舉最成功的社運手法,同性戀運動肯定榜上有名。由過去三十年,主流傳媒從排斥或醜化同性戀者,轉變為批判或醜化不贊成同性戀的人士可見一斑。明光社15年來皆有關注同性戀的議題,對同性戀運動的手法有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協助不認識此運動的朋友拆開其包裝,看清其真象。
首先,大家必須區分同性戀運動與同性戀者。因為現時經常在傳媒曝光的只是一小撮活躍於社會運動的同性戀者,以及一些支持同志運動人士的聲音,他們的言行和訴求並不代表所有同性戀者。在我們接觸的同性戀者之中,有些是激進地支持性解放運動的;有些是只想低調地過自己喜歡的生活;也有些是已經脫離了同性戀的生活,並已結婚及生兒育女。要真正明白大多數同性戀者以及他們的訴求,政府及社會人士應透過不同途徑聽取更多沉默的同性戀者的心聲。
後現代的同性戀運動是訴諸感性多於理性,刻意避開有爭議性的課題,而多著眼於說一些令人感動的故事,因此,他們的主要策略多不再糾纏於同性戀是否合乎倫理道德;同性婚姻對社會穩定及青少年的成長的是否有好處;肛交有何風險等。而多著眼於一些忠於伴侶的同性戀者可歌可泣的愛情;父母因接納子女是同性戀者而帶來雙方關係戲劇性的轉變;以及一些同性戀者受到無理攻擊而令人憤憤不平的故事等等。至於這些故事有多大代表性並不是重點,因為很多人都是將觀感當作事實看待的。要真正客觀了解今時今日同性戀者究竟是否面對很多不公平的待遇,必須透過深入的研究調查,而不能簡單地只問受訪者自己是否歧視或覺得他人歧視同性戀者。
同性戀運動是多元但終極目標清晰的,其光譜可以很闊,包括只希望私人生活不受他人干擾;要求在接受教育、商品服務及工作機會方面有公平的對待;要求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要求公民伙伴;同性婚姻、同性領養,以至多元婚姻。而他們常用的策略是不同的團體在不同階段,按當時社會的接受程度提出不同的訴求。當大家看到一些所謂卑微的訴求時(如就立法諮詢),大家不妨多問幾個問題,究竟他們認為何謂歧視?他們追求怎樣的平等?他們下一步、再下一步的訴求是甚麼?也許最重要的是這些訴求的終極目標為何?若果大家想明白全球同志運動的手段、進程及各項訴求其實並不困難,只須花點時間看一下我們的網頁或《移風易俗的同性戀運動》一書便會明白,不會受一些表面的包裝蒙蔽。
同性戀運動往往合理化一些「超技術」手段。由於過往一些同性戀者的確不被社會主流接納,並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對待,作為受害人他們想取回自己應得、甚至更多的權利可以理解。但他們這種受害者的心態,卻容易令他們對一些不贊同或阻礙他們訴求的個人或團體有相當大的敵意,甚至將對方妖魔化。「你不仁所以我便可以不義」,於是將自己採取一些較激進、甚至「超技術」、不光彩的手段合理化。例如以謾罵、人身攻擊、中傷和抹黑的手段來打擊對方的公信力,並達至棒打出頭鳥的阻嚇效果,令其他人不敢公開反對他們的訴求。過去十多年,同運團體先後衝擊及滋擾天主教總堂、紅十字會、愛滋病教育工作者、協助同性戀者自願改變的的團體和醫生、向政府表達沒有證據證明同性戀乃天生的心理學家、反對同性婚姻的家長和明光社等等。由於他們曾是受害人,因此,雖然手段較激烈,仍然容易得到一些喜歡鋤強扶弱的傳媒、議員和社會人士支持。
須合乎中道地看待同性戀問題。香港主流的基督教會,認為按照聖經的教導,同性性行為是罪,乃違背上帝創造心意的逆性行為,若順應社會趨勢而將是否接受同性戀當作是否文明的表現,是十分危險的,隨波逐流的信仰態度只會被上帝所唾棄。不過,同性性行為與其他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如婚前性行為、婚外情、嫖妓一樣皆是上帝不喜悅的,毋須將同性戀視為特別嚴重的罪,勿將同性戀者視為十惡不赦的人也是十分重要的。過份的反應,對一些面對同性戀掙扎的人士只會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甚至阻礙他們尋求協助。當面對無理攻擊的時候勿以牙還牙,而應堅持和平、理性和非暴力作回應是十分重要的。我們不是不懂而是不應使用一些同運團體慣用、有問題的手段。
有關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以至同性婚姻,在施政報告發表之後,未來幾年、甚至幾十年,仍然會是社會上一個具爭議的課題。對教會和弟兄姊妹來說,是絕對不容忽視的,因為整個同性戀運動其實就是一個要改變文化和價值觀的運動,對整個社會,特別我們的下一代影響深遠。要學懂如何回應,首先要學會拆去同運的包裝,了解其真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