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與自重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6/2012

很多人成為父母之後都會有一些明顯的轉變,就是比以前更自律了。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知道無論自己喜不喜歡,都會有人經常「監視」著他們,在不知不覺之間受他們影響。從政者、擔任公職及所有在上位的人亦然。

曾蔭權繼被揭發與富豪過從甚密,貪威識食之後,再被揭發豪花公帑,非必要地經常入住總統套房。雖然他並沒有違反法律和相關規定(因為根本就沒有),但很明顯他既缺乏一個政治人物對民情的敏銳觸覺,亦缺乏一個公職人員應有的自律以及真誠為人民服務的心。作為公職人員,應常常有面對公眾質疑的心理準備,做任何事必需經得起「陽光」測試,就算公開了亦不會尷尬、甚至驚惶,曾蔭權在這方面完全不合格。正所謂上有好者、下有甚焉,曾蔭權治下的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和唐英年都先後捲入涉嫌貪污及違法的事件,他們的誠信和操守令人搖頭嘆息!

有權的人自然容易有人會千方百計討好他,以獲取不同的利益。無論是富豪、財團、政黨、下屬,以及一些想獲取合約或利益的人,特首、司局長和高官,都是他們要巴結的對象。很多時根本不用當事人主動要求,自然會有人揣摩他的心意。學會拒絕是一個有權力的人自重的表現,因他腦海中應常常想到接受了對方的好處或款待後會帶來甚麼影響。

正如在教會及機構,坐擁權力的人亦應小心謹慎,避免跌入類似的誘惑,弟兄姊妹想愛心款待牧者和同工無可厚非,但當中若有任何利益衝突(如承辦工程、申請職位或報讀學校等)的情況,必須有申報和避嫌的機制,不應將此視為對牧者和同工的不信任,若涉及對個人的奉獻更應加倍小心。此外,凡涉及牧師堂主任或總幹事的薪酬福利和各類津貼,必須有適當的制度和監管,總不能自己決定自己的福利。在涉及使用教會或機構的款項及資源時,必須以好管家的心態出發,善用奉獻者的一分一毫。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教會及機構同工毋須一定要過比一般人艱苦的生活,但絕不應濫用信徒的愛心奉獻,用於個人的享樂。但願各位教牧同工以曾蔭權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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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週報》10/0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