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隊在看著你?-「狗出沒注意」研討會
燭光網絡 80期 (p.25)
每次見到藝人或知名人士被偷拍的報道時,未知會否令大家想起奧威爾(George Orwell)在《1984》中所提及「老大哥在看著你」的社會:人民都身處一個可見可感,常被人監視的社會?其實「狗仔隊」之名是沿自50年代本港CID負責跟蹤查案的「小狗隊」,惟近年這種手法卻被套用在傳媒身上,形成偷拍偷窺文化,甚至有市民加入模仿。
明光社在今年8月12日舉行了「狗出沒注意」研討會,邀請了前狗仔隊攝影記者歐建樑先生(行內人稱春麗)及香港中文大學新聞系及傳播系導師梁麗娟博士,與大家探討狗仔隊對新聞界及市民的影響。
香港第一代狗仔隊春麗透露,香港的狗仔隊大約興起於1997年,最初只有一間報業集團有狗仔隊,由於該雜誌的銷量極高,業界相繼仿傚。到2000年為狗仔隊的高峯期,當時業界多請一些沒讀過新聞系,但有車牌甚至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士作狗仔隊,他們的採訪手法多從身處「黃」、「賭」、「毒」界的隱形記者中汲取,學習他們的偷拍及器材運用的手法,因而形成了一批欠缺傳媒素質的狗仔隊。
迎合讀者八卦心理
現時攝影科技的先進,很遠的距離對於狗仔隊來說都毫無難度,他們大多會監視酒店、私人屋苑、會所及泳池,偷拍藝人的私生活。春麗表示︰「狗仔隊大多對於藝人的戀情及秘密感興趣,因為讀者喜歡看,且『創作空間』很大!」除了主動跟蹤及「行咇」(到熱點巡邏)之外,狗仔隊亦會從藝人或公眾收料,再追蹤目標人物。
但近年因著互聯網的發展,許多事件都是在互聯網中被揭發,而且在狗仔隊文化的薰陶下,市民已被教育成為狗仔隊,喜歡四處拍攝,並將之放於網上分享,任由公開。春麗認為近年讀者們已漸漸能猜測到狗仔隊的寫作手法,漸漸感到欠缺新鮮感,部份報道亦讓人看穿這些新聞是藝人們互相攻擊或作自我宣傳的工具,導致狗仔隊新聞的吸引力正逐漸下降。
公私空間應有分別
聽畢春麗的分享,對傳媒文化素有研究的梁麗娟博士笑說狗仔隊和間諜十分相似,因為兩者都要喬裝,親身接近或以鏡頭窺探目標,偷取想要的資料。
梁博士認為公眾空間與私人空間應有分別,因為我們在公眾空間裡,都想保持切合自己身份的形象。保護私隱的程度應和文明成正比,在私人的空間裡每個人都應該有權獨處及免被騷擾,有自主權在私人地方做任何事和抒發自己的情緒,而不會被他人拍攝記錄和被評論。
現行法例無法保障
現時我們身處的環境,公共空間一直在壓縮私人空間。在法律的層面上,只有個人資料私穩(如身份證號碼、病情、收入、身材等)才可被保障。因為偷拍行為如非入侵家居,在法庭審理偷拍或洩露私隱等案件時,亦只能控以遊蕩罪或受託人違反信託約定(Breach of Trust)。本港的法律改革委員會曾於多年前商討修改法例來保障市民私隱,但反偷拍卻又可能成為政府用來控制社會的手段,所以商討多時都未能成功立法。
誠然,雜誌把一些非法手段取得或拍攝回來的圖片刊登於雜誌封面,那些期數的雜誌銷量普遍都十分高,但若然純看市場反應而合理化不道德的採訪手段,那麼,藝人、知名人士,甚至市民的人身安全和私隱都會受到嚴重的威脅。故此,梁博士認為不能以市場需求而合理化傳媒不顧道德及操守的採訪手法。
偷拍構成負面影響
當每星期,市場上出售數十萬本這類八卦雜誌,若每本供三至四人流傳閱讀,受眾就會變成很多,梁博士擔心久而久之,這種對娛樂界集體偷窺和侵犯名人私隱的報道手法,會影響市民判斷是非的能力:「當人做我做,自己就會覺得偷窺別人私隱沒有問題。而且亦會對被偷窺者的個人言行肆意批評…… 形成『挑戰成規,嘲弄強權』這種偷窺文化的副產物。」
梁博士認為傳媒教育十分重要,現時香港的傳媒大都只會展現人性的醜惡,反之,健康、光輝、正面的報道只是偶一為之,這種看人或事物的態度,亦很可能影響大眾如何看世界。
請積極支持
聯署聲明︰尊重私隱 嚴拒偷拍
我們明白,傳媒會鍥而不捨地追查一些公眾人物或團體的不法行為,法律應有一定的空間讓傳媒發揮其監察社會、追求公義的天職,並以可能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作為出此下策的抗辯理由,但不能縱容一些純粹以公眾的八卦心態為促銷手法,以新聞自由為藉口,掛羊頭賣狗肉的報章雜誌繼續肆無忌憚侵犯他人私隱。
我們相信「家居生活不會被人監視」是所有人的合理期望和權利。
所以我們呼籲:
1 新聞業團體正視業內的不良風氣,迅速訂定有效的自律措施及指引,敦促業界遵守,並譴責違規的報刊及記者。
2 政府及立法會必須盡快制定有效的法例,防止及懲處任何非法監視及偷拍私人居所內部情況的行為。
3 市民不應縱容此類嚴重侵犯個人私隱之行為,每當報刊出現偷拍之內容時,應罷買該期或當日之報刊,以免間接支持有關之缺德行為。
如大家認同以上的呼籲,請登入以下網址,參與「尊重私隱 嚴拒偷拍」聯署聲明:
http://www.truth-light.org.hk/webform/title/n2655
*我們將於新一屆立法會會期開展後將聯署名單送交各議員、政府部門及新聞業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