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式福音

歐陽家和、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20/11/2011

團購是一種網絡的消費模式,泛指要在指定的時間內,有指定的人數願意用指定的價格購買,那就可以用超低的價錢購買指定的產品。這是一個雙贏的遊戲,消費者可以低價購物,生產商可以極速行銷。消費主義在此赤裸地運作:產品本身未必一定是好的產品,但他們必定是在巿場上有餘的產品,為了增加銷量,於是將價格下降,直至需求量相對上升,達至一個賣方認為合理水平,於是成功交易。
 
從經濟學上看,這仍然達至「均衡價格」!由此看來,團購沒有「平」到,它只是一種廣告,而它除了賣「平」,還賣了一種感覺,那種感覺就是:「因為你,所以件貨品/服務便宜了。」
 
團購文化最有趣的地方是,它不是一張靜止的八折卡,有些團購會指明,如果集齊人數愈多,打折的比例會愈高,於是在指定時間內(通常就是一兩天內),大家會瘋狂地透過Facebook等社交網絡找人參加,但到頭來很多花了錢的人,卻連怎樣使用那張券也不懂的比比皆是。
 
事實上,團購文化很符合香港人「平、靚、正」和「人有我有」的心態。但當我們習慣了這種優惠,即透過人多勢眾去得到更大的利益時,又會否不自覺把這種文化應用在生活其他地方呢?例如︰教會多了一些新生嬰兒,在崇拜時就必須安排一個環境優美的育嬰室,否則擔心會被其他設備好的教會搶客;崇拜證道超過30分鐘,會眾精神不振,就「應該」在禮堂後面裝置咖啡機,讓會眾重拾精神?
 
我們生活可以滲入很多「消費式」的「著數」,然而,到最後我們是不是真的得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還是只是因為這東西很平,很多人有,又要在很短的時間內作出抉擇,於是在不容「執輸」的情況,就決定擁有?那些東西又是不是生命中「必要」或「需要」(needs)的東西,還是只是個人的慾望(wants)想要而已?
 
因此,你可想像,這世界是沒有人會出一個團購買米,或者買水、買電的。因為米是必需品,它的需求彈性很小,價格必須要上升或下降很多,需求量才會有些微改變,所以團購很難在必需品中出現。
 
但我們佈道會的決志,有時卻甚像團購,上帝的救恩,要人在一首歌的時間內決定,而且「無價的禮物」被降價到免費即時享有(入場券可是一早就買了,不計算入機會成本中的),還要愈多人愈好,讓大家見證上帝的救恩。至於是否真的認罪悔改、與主復和、也與人復和,就是舉手之後陪談的事了……
 
這種團購福音活動,之後可以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