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何價?
「大衛城文化中心」於本年所作的性道德問卷調查,訪問了多間中學,發現今年度中四至中五學生表示將來可能選擇同居而不結婚的高達近80%,比2000年高出7.5%;認為同居可代替結婚也超過40%。但一些有趣的經驗告訴我們,當一般青少年人被問到若果在結婚的一刻,是否希望自己的終身伴侶的婚前生活是貞潔的時,同樣大部分的答案都會是「肯定」的。
前者的結果間接反映出現代的青少年人對婚姻的價值觀念越來越薄弱。後者卻顯示出人始終對一些高尚的品格例如「忠貞」、「純潔」和「忍耐」等等,有一種內心深處的渴望和向往。肯定的是,整幅倫理圖畫看起來既矛盾又不和諧;筆者認為在一個倫理關係糢糊的世代,逐漸向少年人(例如由中四開始)介紹正確的「婚姻價值觀」也是一個可行的方向。讓我們現在就看看婚姻的價值何在?
個人層面:一般心理學家,都將人的需要分為不同的層次,例如馬斯洛(Maslow)把人的需要分為七個等級。從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安全感需要」、「愛與歸屬的需要」……最後昇華至最高的「自我實現」層次。專家們紛紛都認為,「愛」之可貴,就在於它能實現人的七種需要。例如在愛中的性能滿足人的生理需要;有愛的家庭使人有安全感;愛更能使人有所歸屬等等。而婚姻就一向被認為是把男女之間的愛得以全面發展的最佳平台。但須留意的是,婚姻不只是兩人相愛而走在一起的禮教儀式,更重要是婚姻是見證下所許的「盟約」,當中有「情」,但同時又有「責任」,只有二者並存,二人才能在快樂和風浪中成長,和在當中學習更愛對方。
社會層面:婚姻所擁有的好處,歷世歷代已被大部分的社會所認定。在社會學或法律的基礎上,婚姻是一男一女以終生共同生活為目的之合法結合關係,關係中的內容包括一些相互的義務與權利例如「經濟合作」、「性活動」和「子女的照顧」。由於每個社會往往是以家庭單位為基礎,而婚姻關係大部分都是以家庭的建立與維繫為中心,而且目標是一生之久,所以婚姻制度對維持社會之穩定性的確擁有一個不可取替的功能。
吳振智牧師在調查後提到,現時的性教育缺乏立場:「例如現時學校內的性教育,都只偏重教人怎樣做,但沒有處理為何不能這樣做(如婚前性行為)」,吳牧師亦建議應建立全面的倫理課程,教導正確的婚姻及戀愛觀。性開放思想的殺傷力非常大,令許多在人類歷史中甚有價值的「道德倫理」觀念,漸漸地被貶低成為一種僵化的「常理」或「傳統」去對待。若我們不持守這些寶貴的價值,就會越來越多人會覺得:「婚姻有別於同居的地方就只有家中多了一張結婚證書,床頭多了一張結婚相而已;除此之外,本質上沒有太大差別」。
筆者認為在這個性開放思想氾濫的年頭,正確的性教育灌輸是必要和迫切的;對於這方面的工作,是眾教會和辦學團體在未來不能忽視的一個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