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與民主政制

洪子雲先生   |   香港理工大學 專上學院 講師 香港浸會大學 宗教及哲學系 博士生
27/08/2008

根據政治哲學家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民主政制背後正是實現著「主權在民」(Popular Sovereignty)的精神,即社會由市民大眾一起去管治,又或說是一種集體自治(Collective Self-Rule) (不要與「集體主義」“Collectivism”混淆),而非由個別人士或少數貴族去管治。既然是涉及社會大眾,故此民主政治的優劣就非常取決社會中公民質素。

 不少學者都提出民主的條件包括經濟條件(市場經濟、社會福利)、法制條件(法治;對自由、人權的尊重;普選等)及公民的知性(智性、對政治的態度及知識等),這些都是重要的條件,但筆者在此想特別指出公民的人格心理亦是非常重要的條件,這亦是很多政界人士比較忽略的。
 
這些條件包括良好人際技巧、情緒穩定、虛心聆聽、能冷靜及中肯地討論事情、適應變遷、憐憫、尊重他人而又不盲目崇拜權威。試想,一個社會如果大部份的公民都是粗暴、野蠻無理、情緒暴躁、態度囂張、充滿忿怒,又或長期焦慮不安、僵化、對他人充滿懷疑、心懷敵意,社會又豈能就著一些政治議題進行理性討論以達到共識?更甚的可能引致極度的社會混亂。
 
而不少政治學者正指出:歷史中極度的社會混亂往往帶來的就是極權專制的統治。所以,除了普選、社會福利外,公民的人格質素亦是民主社會一個重要的因素。接著我們就要問:健康的人格質素是怎樣來的呢?除了學校和傳媒外,筆者想指出,家庭正是培育這些公民人格質素的重要地方。
 
一般來說,家庭是最溫暖和親密的地方,最能使成員體會到滿足和幸福,是建立個人安全感、自信及情緒健康的重要地方。另外,家庭亦有社會化(Socialization)的功能,它是每個人第一個社會化的單位,學習與他人建立關係,亦從父母身上學習待人處事的方法和態度,培育責任感,學習如何去關心和照顧別人;所以家庭亦是傳遞文化和道德價值的地方。
事實上,筆者認識的很多老師和社工都同聲指出,他們所接觸到的邊青或有問題的學生,包括有欺凌、自殘、吸毒或濫交等問題,往往都與他們家庭出了問題相關。所以筆者認為家庭是培養民主社會公民的重要地方,健康的家庭有助培訓出具質素的社會公民。
 
不過,有論者亦會質疑家庭對民主社會的重要,尤其現實中,中國的家庭都非常「自我中心」,或說市民普遍都以自己的家庭為中心,把家庭利益放在首位,並不熱衷於公民參與,對政治毫無興趣。亦有人認為家庭是一個傾向保守、拒絕冒險的地方,使個人的成長及發展大受限制。
 
有馬克思女性主義者更認為,家庭是壓迫和剝削婦女的地方,女性在家從事家務和照顧兒女卻得不到薪酬,個人事業發展大受限制,而財產卻掌握在丈夫手裡;所以他們建議要使女性經濟獨立於丈夫,讓女性進入公共領域工作,把家務和照顧兒女的工作轉變為社會全體的工作,設立社會托嬰制和公眾食堂等。
 
誠然,歷史及現實中不少家庭和文化都是很不理想、有不少缺憾的,正正由於家庭是個人成長最親密的地方,家庭的缺憾往往亦對個人造成很大的限制和傷害;筆者亦認為修身、齊家之後,不一定就能治國平天下。正如余秋雨曾於公開講座說:中國文化強調向上向國君效忠,向下就向家庭負責,卻忽略了中間公共領域的責任。
 
儘管現實家庭有如此多的限制,但並不代表家庭對民主政制是無價值的、可被廢除的、或可被其他社會公眾制度所取代。就正如現行的學校教育雖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並不因此就要廢除學校教育的制度。
 
現行家庭大多只照顧自己的兒女尚且仍有如此多的青少年問題,我們又豈能期望社會托兒制度可為下一代提供更好的愛護和照顧呢?或說,家庭若然瓦解,將可能引致社會極度混亂,民主政制就更難實行。正由於家庭對社會下一代的成長有如此深遠的影響,筆者認為社會更應為家庭提供更多的支援及協助,以建立更多更好的家庭環境給予下一代健康成長。
 
早前有傳媒報導內地有計劃生育委員會藉「一孩政策」對人民進行壓迫和剝削,民主政制正可抗衡這一類社會不公義的事情對家庭的傷害。而過去明光社等組織亦從家庭福祉的角度出發,批評色情文化、賭波合法化及性傾向歧視法等。另外,有天主教組織推動「家庭工資」運動;以及性文化學會支持「男士侍產假」政策、婚姻及家庭教育等。

雖然,現代社會出現家庭漸漸瓦解的情況,但相比於專制政體,民主政制亦給予公民更大的空間及責任,透過協商、討論及民主決策(Democratic Decision-Making),以制定家庭友善政策(Family Friendly Policy),協助家庭的建立及發展。這些都反映家庭和民主政制之間存在著相依、相互促進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