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無「價」 增「值」減「值」

與社工系學生的一席對談
主持 傅丹梅/ 紀錄及整理 余國富   |   明光社督導主任、註冊社工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3/07/2004

在助人自助的過程裡,社工所秉持的,到底是怎麼樣的信念?學院裡"value free" (價值中立)的輔導守則,又能否足以讓社工系學生進入社會,服事人群?我們訪問了兩位在浸會大學社工系就讀,即將升讀三年級的學生「五加皮」和「大舊」,了解他們對投身社工專業的期望和未來工作的價值取向。
 
受訪者:五加皮(五)、大舊(大)
 
問:起初你們為甚麼會選擇修讀社工?
五:一直以來,我並沒有長遠的人生計劃,直到中七要為報讀大學而選科時,才認真的問自己:甚麼才適合我呢?記得我曾經接觸一些戒毒人士,那位幫助他們的社工發揮了很大的影響力,當時我想,若非有這位社工,這批戒毒人士肯定仍繼續沉淪毒海!因此亦想日後從事一份有意義的工作,幫助有需要的人。
大:我過往曾做過辦公室的兼職工作,令我感到很枯燥沉悶,與我喜愛與人溝通的性格相去甚遠。對我來說,商業工作就好像單為了賺取薪金而活,行業的唯一目標就是盈利,好像很狹窄,而當社工卻可影響有需要的人,較有意義。
 
問:經過兩年的學習,感覺如何?
五:我很享受這兩年的學習,課程大大擴闊了我的眼界,讓我看到了很多以往忽略了的東西。例如當了解到過一些公共政策上的不公義之處後,令我很震撼,叫我很想追尋下去,認識更多社會的問題。
以往我的想法很單純,認為看見別人有問題,就馬上去幫助他。但現在我認識到不能只看問題的表面,須從不同角度考慮、剖析,或從環境、制度等去處理問題。
大:同樣,我的眼界也開闊了許多。尤其社會學的知識,教我學會以多角度詮釋社會上發生的事。記得中學時,我曾撰寫過一篇有關削減老人生果金的文章,慨嘆人們一旦享受慣了社會福利,便衍生「奉旨」的心態。但現在我會深入思考生果金對老人家的意義,也聽過一些老人訴說生果金其實是他們的養命錢等等...鍛鍊了我對公共政策的批判思維。
 
問:你們認為,學院正在塑造怎樣的學生將來服務社會?
五:我們的社工系有個特別之處,就是除了一般社工的專業訓練外,很著重有關公共政策的批判或剖析,強調同學需要對政府的施政有獨立思考。我想,這是個很好的全人訓練。
大:我們的教授並不會刻意要我們將來成為一個怎樣的社工。他們會教導我們很多的知識,但沒有「倒模」般硬性要我們跟著去做,反而給予我們很大有限的空間去思考,選擇一套自己最合適的方法。
 
問:現時許多社工會常用"Client-centered Approach" (當事人中心治療法,一種幫助受助者思考問題,尊重其最後的決定,但過程中輔導者不加入自己價值取向的方法)來幫助別人處理問題,你們認為這治療法如何?
大:我相信,"Client-centered Approach" 是一個有用的方法。在輔導裡,我會先向當事人清楚分析,他的決定會帶來的一切後果。例如若當事人想自殺,我會讓其知道自殺的壞處。但若最後他仍堅持要自殺的話,我可能會報警,但應該不會強烈阻止他,因我認為當事人的自決性是很重要的。
五:可能我自己有偏見,認為並非每個當事人都足夠能力去決定對與錯。除了社工守則裡列明的指引外,我會加上道德作考慮,若當事人的決定與道德相違背,我是不能接受的。
在課堂上我曾聽過教授講一個叫我非常震撼的個案:有個當事人在屋?裡一時興起,把一個小孩拋出街外,令他墮樓身亡。基於守則的指引,該社工沒有向警方報案,而那當事人也不覺自己的行為有何問題!
因此,我想未必能每次均可完全按照社工守則處理個案,也不能假設每個人也有足夠成熟程度判斷事非,必須先符合社會公義及道德的價值觀,才由當事人決定自己的道路。
 
問:但假設你已引導一名當事人明白了玩弄男女關係的一切後果,但他仍然決定繼續以欺騙女孩子的身心為樂,你會如何反應?"value free"(價值中立)的輔導取向是否仍然可行?
大:若不涉及危害生命的事件,我很大程度上是尊重當事人的決定。論到"value free",當然我會有自己的一套價值觀,要真正做到"value free"是不可能的事,例如我也不認同玩弄感情。但並不等如我要自己的一套value(價值觀)強加在當事人身上。
在輔導過程中,我會盡力讓當事人知道玩弄感情有何不妥,他這樣做會有甚麼後果...其實這樣做,我已有一定程度灌輸了我的價值觀予對方,只是我不會阻止他所做的決定,即使那決定與我的value不同。
五:若真的按照守則,我們確不應以自己的value影響當事人的決定。我的角色像一塊鏡子,讓當事人看清自己身處的情況。另外,我也會引導他去一個合乎社會道德標準的方向。我想,若當事人能考慮過:1) 自己願意做;2) 不影響他人;3) 合乎社會公義這三個因素,應該是不會出錯的。最後,若情況不理想,我會選擇將其轉介給另一個社工,因為這可能是我的技巧不足,未能協助當事人看清他的處境。
 
問:若現在有一個女當事人,每當她不開心時,便會以「?界」手來發洩。但她卻不認為這種做法有問題,而「?界」手時她也小心奕奕,不會危及生命。你們會同樣用"value free"的取向來處理嗎?
大:雖然我認為以這種方法來發洩並不健康,但基於當事人不認為這是問題,我想我暫時不會介入太多。但當有一天我察覺到情況變得嚴重,我便會認真跟進,因這始終涉及生命的問題。這當然牽涉我背後的理念,就是生命是美好,值得尊重的。
五:我始終不接受以這種方法來發洩。我認為這是她未夠成熟處理問題,我會向她提供資料,讓她明白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去處理情緒。我想,若她不是本身有太大問題的話,她會接受其他更好的方法。
 
問:因此,在面對一些個案時,真的可以做到"value free"嗎?
大:我想其實"Client-centered Approach"也不是真的完全"value free",這方法對社工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你需要將問題及後果清楚地向當時人剖析。在過程中能做到的,就是儘量避免以自己的value去控制當事人。例如我幫助一些班老人家業主申請領公屋,我一定是認為住公屋比私人樓宇好,我才會選擇幫助他們。但當然,若到最後對方仍選擇不申請公屋,我當然也會尊重。
五:其實我是感覺到有掙扎的,因為我並不完全認同社工守則內的指引。我認為懂得平衡很重要,作為專業社工,你必定有機會面對一些與你信念有衝突的個案。我會儘量作出配合,例如自己不會過分介入,以至當事人被我的value影響。我不同意給予所有空間讓當事人自決,經過評估、診斷後,我會按情況給予他最大的空間作決定,但若對方僭越了社會道德等理念,我會對他的決定有所保留。
 
後記:社會急速轉變,人的問題也越來越變得複雜。究竟訴諸個人自由空間、自決能力,就可以解決問題,抑或持守、發揚道德價值觀才是處理社會問題的良方?看來,這仍是個需要繼續討論的議題。
 
如想知道更多社工守則,可到以下網址
社工工作守則
http://www.swrb.org.hk/chi/draft_cop_c.htm
社工實務守則
http://www.swrb.org.hk/chi/draft_copguide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