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記採訪生涯點滴
燭光網絡 12期 (p.9)
小清當了記者十多年了。她在電視台做過「跑台」,也當過一陣子編輯,後來在報館的娛樂版當記者,在那裡待便快要十年了。小清服務的報館,人家一般稱為「大陸報」,換言之,他們採訪新聞的時候,是採取「大陸報」取向的。這怎麼說呢?報社是有自己的底線的,比如色情三級的材料不會採訪;形象不佳的藝人新聞,一般不載(除非當日的稿件太少)。這樣看來,儘管近來報界聲名狼藉,許多人對香港的傳媒似乎都失去了的信心,可是有些報紙還是有自律機制的。
照小清說,香港的大報一般採取大眾化路線,甚麼新聞都做,不管那有沒有新聞價值,只要有一定商業價值,都會「大小通吃」;比如近來一個男藝人跟比他年紀大的女朋友鬧翻,大報的記者便「全方位」,「夙夜匪懈」地追蹤當事人,對當事人的一言一行,可謂有聞必錄。小清說,大報的財力、資源豐厚,遇上城中熱點,便派記者二十四小時守候,務求在最短時間內,取得最新最多的資料。有時記者為了增加報紙的賣點,訪問藝人的時候,便挑一些有利位置,拍下藝人的一些低胸或走光照。所謂「狗仔隊」,就是指二十四小時追蹤的隊伍,這些隊伍多半是大報本身的記者組成,說實的,一般的小報,因人手和設備有限,不可能這樣做。狗仔隊的任務就是跟蹤、偷拍,所以記者從這些拼湊的片段?堶情A因為來不及求證,很容易就為當事人「創造」了一段新聞,也就是我們所謂的「煲水新聞」,她認為這種採訪手法也無可厚非,遇上一些突發的事件,小清的報館也會偶一為之。原來報館採訪新聞的時候,很多時在現場採訪的,跟負責寫作的,分別是兩批記者。換言之,負責訪問的,即時把訪問內容傳送回報館,由資深的寫作記者負責撰稿。這樣的採訪方法,稿件的內容有時難免和事實不符。小清說,有時報導的內容雖然沒有失實,可是記者卻利用攝影角度,扭曲了當事人的形象,比如最近有一個女藝人嚷著鬧鬼,小清也有到場採訪,她覺得那藝人神智清醒,沒有絲毫不正常的跡象,可是她後來讀其他報紙的有關報導,卻發覺他們只拍下當事人神情呆滯的照片,驟眼看上去,叫人覺得那女藝人可真有點精神恍惚似的。
小清歎了一口氣,徐徐地說:「自從某份大報出現之後,整個報界的生態環境都改變了。」過去,記者和藝人之間的關係還挺不錯,可是,如今他們之間,總存在著一種難以紓解的張力,委實叫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