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有效嗎?
燭光網絡 5期 (p.9)
31/12/1998
明光社成立之後,常鼓勵基督徒向影視處投訴有色情成份的媒體(例如:電視、電台、廣告、報章和雜誌等)。但究竟不斷去投訴是否有效呢?今次筆者找一位過往有投訴色情媒體的朋友作出訪問。
(A代表筆者、B代表被訪者)
A:你可以講一講你過往的投訴經驗嗎?
B:我曾多次向影視處投訴一份報章的色情照片,亦曾投訴一本家庭雜誌,刊登買弄色情之文章及照片。
A:按你的經驗,你的投訴得到重視嗎?
B:每次我向影視處職員投訴後,該職員也口頭承諾會跟進我所投訴之過案,然後每次他也致電回覆我有關調查之結果。
A:你認為投訴有效嗎?
B:投訴有沒有效不可以一概而論,或只看眼前之成果,雖然我多次投訴也未見有具體的果效,該處職員每次回覆也說該報或雜誌所刊登之性感照並無露點(即沒有愈越可接受之界線),但我認為若我們長期不捨的去投訴仍然是有效的,就舉今年九月初,無?纗q視擬定播放水上活動節目「超級電波少女水著大激鬥」為例,該電視台之舉動引起公眾人士之不滿及反感而進行大量投訴(大約一千五百人),基於公眾之不滿,無?攭滶_該節目,聲稱無限期押後播放它,由這個例子可見投訴是有效的,況且,投訴亦是我們對社會上色情文化之不滿的一種良心反應的表達,我覺得是應該做的。
一個投訴電話或一封投訴信代表著多一份力量,希望你也參與這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