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英勇勳章罕見落空 江旻憓獲榮譽勳章
明報.1-7-2024
香港回歸轉眼便27年,過去幾年無論在社會環境、制度和文化方面都有十分重大的轉變,撫今追昔,物是人非,難免有不少的唏噓。香港現在究竟是由亂入治、由治及興;還是香港玩完?大家縱然未必完全同意,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惟有正視不同的意見和聲音,我們才能避免自我陶醉、甚至眾人皆醒我獨醉。2019年的社會運動以暴力衝突不斷升級告終是社會的大不幸,深信大部份的香港人都不願意見到香港陷入嚴重的撕裂和動盪,但當香港的社會秩序已回復正常多時,若仍然持續以高壓的手段來管治社會的話,所謂一國兩制的特色恐怕已失去靈魂,只會逐漸向一國一制靠攏,香港只會由一個中西文化薈萃的國際大都會,變成中國對外開放的特區,和深圳沒有太大分別,甚至會被深圳以和大灣區追上及取代。香港在轉口、旅遊和貿易上的優勢已愈來愈少,若要繼續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必須顯示出法治上的優勢,而所謂法治不單是依法辦事,因為政府大可訂立愈來愈嚴苛的法例、然後強硬執法。過去香港賴以成功和令人安心的法治精神,其實是包括對人權和自由的尊重,只要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事,市民都有自由去做,包括批評和反對政府的政策和官員的言論,不會動輒被上綱上線為危害國家安全,不會在奏國歌時不站立也會被指違法,在殖民地年代,不少愛國人士在奏英國國歌時不站立亦不會被檢控,因為他們知道愛是不能強迫的,只要不生事搗亂,市民是有自由不跟大隊的。
人權自由當然還包括無罪推定,疑犯在未被定罪前假設無辜,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不會被任意拘留、以及盡快安排審訊,避免未審先判、未判先坐牢的情況。嚴苛限制和剝奪市民表達不滿權利的法律並不能做到以法達義,而是以法律之名而蠶食法治的初心。香港的民主空間大幅縮小,而且不單反映在立法會和區議會的選民基礎收窄,連一些民間的組織、專業團體的自律組織(如社工註冊局)的民選比例亦大幅下調,政府對有關機構的控制不斷加大,香港已由讓民間自由發揮的小政府邁向事事干預、高度集權的大政府、甚至趨向全權政府。當曾經經歷過可以選出自己心儀的民意代表,可以按信念選出自律專業團體代表,只要不涉及暴力可以有權上街遊行和集會,公開表達不滿,言者無罪,聞者足戒;但動輒指責批評者可能危害國家安全、使人憎恨政府或軟對抗,令公開表達不同意見已變成高風險行為。也許政府應考慮改變一下,將英勇勳章頒給敢於批評政府的公職人士、記者和網友,以及敢於指出上司不是的公務員、教師和社工。因為表面和諧但市民的不滿情緒被壓抑的社會氛圍,不會造就真正的繁榮穩定。趁著紀念回歸的重要日子,但願在位的能夠明白,表面的回歸靠實力,人心的回歸靠的是包容和愛心而不是狼牙棒和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