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諸事不順的香港,遇上了同病相憐的野豬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0/12/2021

一次警察被野豬撞傷的新聞,令全城都關注野豬出沒的問題,政府對待野豬的態度更是一百八十度改變。然而,由傳統文化對於「豬」的理解,以至香港今天所面對的「野豬問題」,都充滿了誤會與誤解。

從來都被誤解了的豬?

雖然「豬」在中國文化中是帶有福氣的意思,但豬同時也是懶惰、愚蠢、不潔、好色的象徵。稱呼一個人為「豬頭炳」,罵人「蠢過隻豬」,其用意實在明顯不過了(尤其是廣東話就更傳神)。這裡面說明的是,我們時常提到的是「家豬」,和最近的新聞主角「野豬」其實是不同品種。人類蓄養家豬的歷史相當悠久,家豬是經過馴化(domestication),[1] 是野豬被人類馴化後所形成的亞種,在生物分類學上,家豬是屬於哺乳動物綱偶蹄目全撰類豬科豬亞科豬屬。在日文中就將家豬稱為「豚」,野豬稱為「豬」,比中文分得更仔細。

而對豬視為不潔的情況,在文化層面尤為明顯。《聖經》中的「健康手冊」利未記已指明豬是不潔的食物:「豬 - 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利十一7-8)由猶太教文化流傳到新約時代,豬也是「人皆避之」,連出走的小兒子也是不得已才要去做餵豬的工作(路十五14-15)。在英語中「pig」一字也被用以對警察的負面稱呼。[2] 除了基督信仰外,伊斯蘭教教義也認為豬是不潔動物,禁止信徒食用。

然而實情是怎樣?家豬變得又肥又笨,又污糟邋遢,但這通通是人類馴化飼養的結果。野豬本身是十分健壯和聰明的,牠們甚至會挖洞居住,據說是唯一一種會挖洞的有蹄類動物;家豬因為人類給牠們的居住環境欠佳,而變得骯髒,但在大自然生活的野豬,根本不會在自己的糞便中睡覺或者拱來拱去的。牠們在冬天會曬太陽,夏天會在泥漿中打滾,用以保持涼爽,幫助散熱,還可以除去身上的寄生蟲,一般野外動物也會這樣做。

野豬出沒,手段只有趕絕?

2021年11月9日,因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和香港警察在北角試圖活捉野豬行動失敗,一名輔警被咬傷,而野豬也在逃跑時從高處墮下死亡。事件發生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口徑一致,下令定期在市區黑點捕捉所見野豬並人道毀滅。[3] 有動物保護組織促請漁護署收回人道毀滅野豬政策,又指人類不要被仇恨掩蓋雙眼。

同月17日,漁護署的人員及獸醫為了捕殺野豬,在港島深灣道行動中,故意用麵包引誘本來並無騷擾人類(連攻擊也說不上)的野豬,誘殺了七隻野豬。署方指因野豬已經對人沒有戒心,對公眾風險非常高,又認為麻醉野豬後再注射藥物作人道毀滅的做法是非常人道。不過署方的誘捕做法,實在違反了「野豬高危,攻擊人類」的原則。動物保護團體香港野豬關注組公開批評署方做法卑鄙。

事實上,香港於回歸前曾有兩支野豬狩獵隊伍,當接獲漁護署有關野豬破壞或威脅的報告時,就會出動「封山」,射殺成年野豬,把小豬和懷孕的雌豬嚇退山上,過程會向警方提交報告,處理非常嚴謹。但狩獵隊已於2017年被取締,改為由漁護署以「捕捉、絕育和放回」方法改善野豬出沒情況。2019年漁護署將計劃恆常化,署方也曾指措施於中長期階段會逐步顯現其成效,已解決約60%的野豬滋擾黑點的滋擾問題。[4] 可是,在輔警被襲事件後,政府就「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捕捉及避孕/搬遷計劃」成效不理想,特首林鄭月娥亦加入,表示野豬在馬路「橫衝直撞」、「傷害居民,特別係小朋友」,政府有責任保障市民安全。[5]  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也趁熱鬧,說野豬不是「卡通片可愛嘅小肥豬,係會襲擊人類,咬香港市民」,誓要將野豬趕絕。[6]

明光社

或許數字能說真話:由2015年到2019年,野豬的滋擾投訴及接報求助個案,的確曾有上升趨勢,但到了2020年數字已稍有回落。至於野豬傷人個案,雖然近年數字亦有上升,但每年一直都維持於個位數字,直至2021年1月至11月下旬才上升至17宗。[7] 相比狗的傷人數字,野豬的傷人數字低很多。[8] 而政府對於滋擾性強的猴子,也只採取教育市民不要餵飼,和上述「捕捉、絕育和放回」的方法,這已能控制情況,為何突然要改變方法,偏偏野豬就要趕絕?諸事不順的香港,遇上了同病相憐的城中野豬,真是可憐。

再退一步,我們或許要問,為何這幾年野豬多了在市區出沒?這會不會是當年發展了郊野「邊陲」(即野豬原來所處的地點),見縫插針起樓發展所種下的結果?這應由誰來負責?

近年香港出現了一個奇怪現象,往往只將提出問題的人「處理」,就以為解決了問題,對人如是,對豬亦如是。但只將提出問題的「豬」處理掉,是不是等於從此就不會再有問題發生?


[1] 馴養化是指一種生物(包括植物和動物)的成長與生殖逐漸受另一種生物利用與掌控的過程,如人類在農業中改良,栽培各種農作物、畜牧業中培養合適的牲畜品種,以至寵物品種培育等。馴化了動植物,就是作為人類食物和各樣生產資源的來源、或用作運輸、守衛或其他用途。

[2] Adam Ortega, “A Brief History of the Word Pig as Slang for Police,” NOISE, July 2, 2021, https://www.noiseomaha.com/resources/2021/7/1/a-brief-history-of-the-word-pig-as-slang-for-police.

[3] 同月16日,有媒體報道,漁護署官方網站出現更改,署方突然把有關野豬的資料刪除,該段資料放在「受保護野生動物」的欄目中,內容為:「野豬是本港常見的野生動物,廣泛分佈在香港的山林。在一般情況下,野豬習慣避開人類,但在覓食時偶爾會在鄰近郊野的公共地方附近出沒。然而,如果野豬能經常地從處理不當的戶外垃圾或餵飼者取得食物,牠們有機會習慣接近民居或公共地方覓食,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漁護署發言人在傳媒查詢時表示,野豬不屬於《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指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又指早前發現網站「受保護野生動物」頁面錯誤列出野豬資料。〈野豬為「受保護野生動物」段落被刪除 漁護署:修正網站錯誤資料〉,「星島網」,2021年11月16日,網站: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76156/即時-港聞-野豬為-受保護野生動物-段落被刪除-漁護署-修正網站錯誤資料

[4] 〈野生及流浪動物的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21年10月20日,網站: https://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ations/chinese/2021issh36-management-of-wild-and-stray-animals-20211020-c.pdf

[5] 〈【野豬捕殺令】林鄭:顧全市民安全 不想見到野豬傷害小朋友〉,「立場新聞」,2021年11月16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野豬捕殺令林鄭顧全市民安全-不想見到野豬傷害小朋友

[6] 〈鄧炳強指野豬咬香港市民:牠們不是寵物、不是卡通片可愛小肥豬〉,「立場新聞」,2021年12月3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鄧炳強指野豬咬香港市民牠們不是寵物不是卡通片可愛小肥豬

[7] 〈漁護署就野豬傷人個案回應傳媒查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2021年11月26日,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11/26/P2021112600842.htm

[8] 〈狗傷人5年5492宗 野豬31宗〉,「明報新聞網」,2021年11月19日,網站: 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211119/s00001/1637260834814/狗傷人5年5492宗-野豬3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