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承認諮詢的幾個側面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10/2017

性別承認諮詢接近尾聲,政府就終審法院有關W案的裁決之後,跟進是否需要制定有關性別承認的法例,例如參考英國的性別承認條例,處理香港類似的需要。文件二百多頁,列出不同國家地區的處理方法,以及需要討論和考慮的各個點,邀請各界表達意見。

如純粹從傳統基督教的角度來考量,男女兩性是上帝創造的原意,在醫學未發達之前,也沒有所謂「更改」的可能。但到今天,就算醫學進步了,有了變性手術,實際上也改不了男女最本源的染色體,只能改變外觀,看起來像另一個性別。說得白一點,其實就是整容手術,讓自己看起來變成另一個性別。而這手術最大的後遺症,就是永遠失去生育能力。可見單純從信仰角度看,有人會積極反對變性手術,甚至要求禁止,也反對立甚麼性別承認法,因為只有男女兩性,簡單清楚,亦是社會的基礎組成部份,不能撼動。

上述立場簡單清楚易明,政治正確,但我們認為這未必是最適合香港現況的選擇。我們在過去幾個月訪問了一些變性和跨性別的朋友,我們看到他們的掙扎,也學著明白他們的難處。我們知道想做變性手術的,當中不少患有性別焦躁症,不能自已的想成為另一個性別的人,會不惜一切,用盡可行的方法去做。這類人雖然是少數,但他們在生活上面對的困難亦不能忽視。我們認為在現行制度中,可以考慮在不傷害男女兩性的框架下體諒他們一些實際需要。例如我們建議在他們正式進行手術前的兩年真實生活體驗期間,可以發出一份有限制的臨時身份證明文件,方便他們在一些需要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的場合,可補現時只有醫生紙作證明的不足。此外,我們也認為雖然現在已經有變性手術的存在,作為一種醫療方法,但必須嚴謹地判斷和小心地執行,盡量用非手術的方式幫助他們,減少不必要的永久性傷害。

驟眼看來,似乎立場相反了,一個反對變性手術,不給予任何變性人士身份的承認,另一個嚴謹地容許變性手術出現,又給予他們臨時身份證明文件,但實際上大家同樣認為男女兩性基本組成不能撼動,同時亦反對任何不經醫生、自我聲稱就能更改身份證性別的模式;也一同反對訂立性別承認條例。

兩者立場在變性手術和變性身份上有所不同,是甚麼原因呢?

我們承認,信徒住在世上,是一群少數,我們亦早就離開中世紀,只是多元聲音的其中一元。我們尊重、聆聽不同的聲音和意見,並知道最後大家是一起跟著相同的規則共存的,所以與其高舉自身的需要,大搞身份政治,我們更多的是共善的想像。所以,我們雖然反賭波,但明白賭博在這個社會亦難以禁絕,只能有規範地進行,以減少其傷害;我們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但對同性戀者不同的需要,在可行的情況下,我們應該給予支援,應該要有第三條路給他們處理日常生活的需要,他們要是面對伴侶之間的暴力問題,應該有法例幫助他們。

有人認為明光社的倫理觀既不全是義務論,也不全然是目的論,是一個四不像,古怪的東西。這說法並非全無道理。因為面對不同的爭議,我們每次總是要努力平衡各方的意見,要有更大的想像,期望可以協助社會走向共善。既要擇善固執,亦要彈性處理,如此才能面向社會,而不是築起教會的四面圍牆,自我封閉。

教會不贊成的一些行為,在社會政策上未必需要全然禁絕。而做了一些我們不贊同其決定的人,更不應全然拒絕。我們不贊成的只是一些行為,但仍然要關心作出此決定的人。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9-1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