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2017年,特首選戰「跑馬仔」,就算如何不問世事、堅離地、無投票權的基督徒,都會「食下花生等睇戲」,少不免也會留意一下。而很多時,教會一句「政教分離」,就叫我們對社會事務抽離,「中立」彷彿成為了我們避世、不聞不問的同義詞。
但《聖經》是這樣教導嗎?保羅教導我們:「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17-18)。《聖經》叫我們要留心眾人的事,要努力去做好事,也叫我們要和睦,成為和平之子。正如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前會長袁天佑牧師曾分享:「中肯非中立。在風頭火勢中保持中立沉默,只會助長權貴力量,唯有是其是,非其非,才是應有之義。」
今年剛好是馬丁路德改教運動五百週年紀念。當年路德為著天主教販賣贖罪券及其他流弊站出來,在教堂大門上釘上「九十五條」,自此改教運動一發不可收拾。今日的基督徒英文為「Christian」,其實我們有另一個更好的稱呼:「Protestant」。有人將之譯作新教徒,其實原意正是「抗議的信徒」:看見不公不義的事時,有著一份神聖的不滿足,要為著所持守的真理發聲,不怕難,不沉默。
基督徒,請你由不聞不問的所謂中立中走出來。今年,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對談系列,將以《抉擇人生》作主題,讓我們都在地上,將信仰活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