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雅物品

爭議性書籍只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2/07/2016

兩本有關Deep Web(暗黑網絡)的書籍,詳細描述對女性、女童及嬰兒作出性變態、強姦、虐殺、絞碎、烹煮及食人等內容,於各大書店出售。經市民投訴,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後,現被列為第二類(不雅)物品,即該物品須以封套密封及貼上警告字句下,才可向18歲以上市民出售。

修例補漏洞 網吧有王管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3/04/2014

現時香港有百多間網吧,不少青少年經常流連其中,但一直以來沒有清晰的條例去規管,為了生存,他們大都努力增加不同的項目,由以往只是連線打機,發展到今日可以翻牆(甚至不用翻牆)看世界各地的運動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