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不當,但情有可原

28/03/2024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歲大學男生冒充曹永廉取消器官捐贈囚8周 官斥損害公眾利益

  (星島頭條.27-3-2024)
 

這是個容易犯錯的年代,因為整個世界的步伐太快,令我們很多時在倉卒之間、未經深思熟慮便作出決定,而一些決定卻可能會帶來對自己和別人深遠的傷害,亦由於互聯網的威力太過驚人,我們根本足不出戶便可以透過電腦或手機發出重要的指令,不用親身和任何人接觸、不用公開自己的姓名,因此會令人容易以為自己在網上所做的事真的可以完全匿名,而所影響的人對我們來說也是沒有面容的,我們根本不會輕易體會到對方的感受、甚至傷害。對於在互聯網之下成長的一代,手機已成為他們生活、甚至生命的一部份,他們使用手機比起用筆用劍更得心應手,若在運用的時候少了一份冷靜;少了一點耐性;少了一點人生的歷練;少了一點對社會時事的觸覺,便有機會鑄成大錯。對今次這名大學生的犯案動機其他人很難真正了解,亦不宜隨便猜測,不過,對於一些初犯的年青人,不論他是出於任何動機,也由於沒有人直接受到嚴重的傷害,若我們能代入這年青人的父母親友的心態,相信大家都會期望法庭能較為寬大處理,要疏解社會的撕裂,一方面既要讓年青人知所警惕,另一方面亦要讓他們有改過和繼續前行的機會。

2019年的社會運動造成嚴重撕裂之後,由於政府一直沒有好好處理與異見人士之間的關係,甚或咄咄逼人、得勢不饒人,一定要對方全面跪低,有些人因為不滿政府而對政府所有官員和政策都抱消極負面的態度,甚至會一刀切反對,或者陽奉陰違、找機會對著幹。若果大家是直接針對某一條眾人都覺得不合理、不公義的法例而公民抗命,相信仍然會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但若果只是因為不滿意政府某些法例卻去違反、甚至破壞其他本身並沒有問題的法例或政策,則很難得到公眾的認同,甚至反過來會受到嚴厲的譴責,正如今次有關器官捐贈的問題。在社會運動之後,不少人可能患上了創傷後遺症,有不少複雜的情緒無法處理,以至很多時難以冷靜分析問題,容易受情緒的影響,以及被一些新聞事件的刺激而作出過敏的反應,以過了火位的方式作出回應,他們某些言行雖然不當,但亦情有可原。要解開他們的心結,一味強硬並不是最有效的方法,當一些人不易說之以理的時候,也要動之以情,先為他們的情緒降溫,再慢慢在適當時機理性討論。雖然有一些矛盾是很難化解、有一些人是很難改變的,但總有一些人的路線是較接近中間、較容易溝通的,路是一步一步行出來的,只要大家願意多行一步,誰敢說冰山一定不能劈開呢?化解矛盾就是重大的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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