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的莫須有罪名?
每次去旺角上田園書店逛一逛幾乎已是過去半個世紀的生活習慣,雖然買書的數目已愈來愈少,但留意有甚麼新書仍然是一種嗜好,閱讀開拓眼界、知識改變命運是我仍然堅信的人生哲學,而更重要的是閱讀不同立場和觀點的書籍,才能建立個人的批判思考能力,正如我在機構服事亦會特別留意一些與我們立場不同、甚至惡意批評我們的書刊和網上資訊,有人以為閱讀與自己相反的意見會動搖個人的信念、甚至信仰,這是對本身的信念和信仰缺
每次去旺角上田園書店逛一逛幾乎已是過去半個世紀的生活習慣,雖然買書的數目已愈來愈少,但留意有甚麼新書仍然是一種嗜好,閱讀開拓眼界、知識改變命運是我仍然堅信的人生哲學,而更重要的是閱讀不同立場和觀點的書籍,才能建立個人的批判思考能力,正如我在機構服事亦會特別留意一些與我們立場不同、甚至惡意批評我們的書刊和網上資訊,有人以為閱讀與自己相反的意見會動搖個人的信念、甚至信仰,這是對本身的信念和信仰缺
庫克群島是「世外桃源」嗎?
香港究竟有沒有煽動刊物的名單?雖然官員沒有正面回答,但大家心
甚麼叫寒蟬效應、甚麼叫白色恐怖?有時只能心領神會,若果一個社會大部份人對一些案件的判決都不敢表達不同的意見,只能透過不同的方法婉轉地表達不滿的話,那個社會的言論自由究竟有多大?大家應該心裡有數,有甚麼比許多人擔心因為評論一條法例、或因為該法例作出的裁決,會被指觸犯有關法例更荒謬呢?君不見很多時一些法官也會反對另一些法官的裁決,認為對方錯誤理解一些法律的原
作為小市民,實在難以明白一些奇怪的邏輯,究竟偶爾犯法是否就等於沒有犯法?一個地方偶爾售賣毒品便不是販毒的場所?一間酒樓偶爾違反衛生條例便毋須理會?而更匪夷所思的是一個本身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執法人員竟然可以名正言順充當辯方證人,作出對自己其實亦有利的證供,法律真的不是一般小市民所能理解!但一般小市民都會覺得滿腦子疑問的裁決,怎能建立市民大眾對司法公正的信
教育人民尊重和遵守法律是好的、也是必須的,不過,大前提是有關法律本身必須是合情合理、以及有一致性,不是任由官員和執法者解釋和選擇性執法。
何謂公義有時很難有一個所有人都完全同意的標準,不少就算經過反覆討論才制訂的法律,在執行時不同的律師仍然會提出不同的解釋,甚至不同的法官也會有不同的裁決,大家由不少案件在初審、上訴和終審都會出現不同結果可見一斑。
最近《蘋果日報》的高層因為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拘捕,公司資金被凍結,面臨被迫停刊的厄運。香港電台在新的廣播處長整頓之下,多名資深的高層請辭,敢言的記者不獲續約,甚至因為追查公眾關注的新聞而被檢控。在去年港區國安法訂立之後,加上政府高層不斷批評一些傳媒,以及收緊了有關查冊的安排,將起底刑事化,並且揚言立法管制假新聞,令香港的新聞界面臨嚴重的威脅,也為新聞自由響起了哀歌。
《蘋果日報》創刊之初,以嫖妓指南作為賣點,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和批評;此外,狗仔隊對藝人和公眾人物纏繞式的採訪;一些譁眾取寵、以偏概全的圖片和標題;以及將報道與評論混為一談的報道手法,由於成功吸引讀者的注意,逐漸改變了香港、甚至台灣的傳媒生態。其後,在歷次的選舉和社會運動中,更旗幟鮮明,不避嫌地公開支持某一方及宣傳鼓勵大家參與一些社會運動,已偏離了傳媒應該客觀中立的信條,成為了某類政見的代言人和推手。
面對今時今日的挑戰,當新上任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不斷重申香港是司法獨立的時候,不單法官和律師,其實全港市民也有責任和權利站出來表達我們對法治的支持。雖然我不是律師,不過,我深信法律不是律師和法官的專利,法治不是單靠法律界去守護,而是關乎全體市民的大事。香港人普遍尊重法治,而法治的真義不只是要依法辦事,要求市民守法,同時也是要彰顯公義,約制政府的權力,讓市民得到應有的保障,以及法庭的審訊必須公開公平公正,不受外界的影響。
我和大部份在香港成長的人一樣,自小便在普通法的文化下成長,並且十分熟悉和認同香港過去一直奉行幾個重要法律精神,包括無罪假定、寧縱無枉、疑犯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可以自己選擇律師、不會以言入罪、法律沒有禁止的事便可以做,以及最重要的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而令人擔憂這些耳熟能詳的特質正漸漸改變。
對法治的衝擊自然包括政府和市民有沒有遵守法律,我相信香港主流社會仍然是堅持反對暴力的,無論是示威者的暴力破壞和警方過份使用武力都不認同。之前美國有警員開槍射殺有色人種的疑犯,以及最近美國國會被暴力衝擊,正好令香港支持暴力鎮壓或者抗爭的人一個好的機會反思,用暴力去維持或者追求自己心目中的公平、公義,結果只會令自己失去原有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