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旗及區徽條例

播錯國歌

作為處事認真的機構,出現播錯任何一隊的國歌、錯誤展示任何一隊國旗的話,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也是一種低級錯誤,主辦機構既丟自己的架,也令受影響的隊伍尷尬。無論犯錯的是低級職員、義工還是最高領導,簡而言之都是管理上的錯誤,在程序上沒有良好的覆查機制,令一些不應、甚至不能犯錯的地方出現了難以彌補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