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旅館的營商原則

01/02/2014

明光社

店主Mike and Suanne Wilkinson向 來都按信仰要求經營他們的渡假旅館,包括不容許未婚的異性戀伴侶投宿。2010年3月,店主Suanne Wilkinson基於信仰理由婉拒一對男同性戀伴侶投宿,被他們控告歧視。2012年10月18日法庭判店主賠償3,600英磅(約44,000港 元)。Wilkinson答辯時,曾解釋其決定基於信仰立場,並且對未婚的異性戀者一視同仁。

 

Wilkinson夫婦考慮上訴,因任何人都有權自由地履行本身信仰。伯克郡有很多渡假旅館可供選擇,同性戀伴侶即使被拒也可另作選擇;可是,Wilkinson卻無權按信仰作經營的原則。

關注範疇: 
同性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