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21-3-2023) |
最關心子女權益的當然是他們的父母,這是毋庸置疑的,雖然喪心病狂的父母並非不可能出現,但那畢竟是十分罕有的,而有時有些父母做出了傷害子女的事,亦可能只是一時疏忽或無心之失,這些情況並不是透過立法懲處就可以解決的,因為很多事都不能一刀切,以為只要透過同一方法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正如不能獨留兒童在家,有時不是兒童年歲的問題,而是成熟程度和性格的問題,也涉及家長本身和社區支援網絡是否足以應付一些日常生活所需的問題,特別是對一些單親、新來港或沒有親友可以支援的家庭來說是更大的挑戰。在兒童權利日益高漲的年代,我們一方面要提醒家長謹記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屬品,要尊重子女亦有其基本權利是重要的,在作出一些涉及子女的決定前,應加強溝通,讓子女明白有關決定對他們的影響,並且讓他們有機會表達個人的意願,在有商有量的情況下,作出大家都認同的決定是最理想的,但有時縱使未能符合子女的期望,亦要令他們清楚明白父母作此決定的原因,而父母是講道理、願意聆聽和解釋的。對父母來說雖然好像廢時失事,但長遠來說卻可減少日後的磨擦和衝突。
至於立法禁止父母在社交媒體發佈子女的照片則值得商榷,當然,禁止發表嬰幼兒或兒童的裸照,在現今色情氾濫的環境有一定的道理、甚至是必須的,但一律禁止所有照片便是矯枉過正,而何謂會嚴重影響子女尊嚴或道德健全則較難有一致的看法,容易出現爭議。其實,在現今社交媒體盛行的年代,莫說子女,就算許多親朋好友的相片大家都會放上社交平台,而事先亦很少尋求對方的同意,事後對方就算不高興,亦很難以版權問題來處理,否則幾乎任何見到其他人的相片都無法公開展示。其實,提醒家長要小心防避別有用心的人使用他們年幼子女的照片十分重要,亦要提醒他們在發放子女照片之前最好和他們溝通一下,主要是基於尊重而不是爭論父母有沒有權的問題。家長對保護子女的安全和尊嚴有他人無法取代的地位,他們理論上亦應該比任何人都緊張,若有未如理想或忽略了某些危險,往往是因為無心之失或出於無知,應該加強宣傳教育去改善,不宜用立法方式來處理,毋須因此懲罰不小心犯錯的父母,相信子女亦不會樂於見到父母因為和他們之間的衝突而要被罰款、甚至鋃鐺入獄。此外,在強調兒童權利的同時,亦不應過份削弱父母對子女的監管權力,否則只會引起父母與子女(特別是青春期子女)更多的衝突危機,家人之間的事,最好一家人好好坐下來溝通和處理,毋須動輒透過法律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