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爸爸不能承受的重

傅丹梅   |   明光社 助理總幹事
19/02/2009

13歲兒童可以做甚麼?英國一名13歲小男孩帕滕卻當上了爸爸,鏡頭前的他一臉稚氣,還說會負責任,當記者問他計劃如何賺錢養女兒時,他顯得不明白,因為他現時仍要父母給予零用錢。他連自己也未能照顧,更何況照顧初生嬰兒,為她餵奶、掃風換片等等,並非一句願意負責便可解決。

英國10年前的13歲爸爸

原來英國於1999年時亦出現過一位13歲爸爸,名詹姆斯,他與較他年長4歲的女友發生性行為後,17歲的薩拉生下雙胞女嬰,他們決定不依靠政府救助來維繫家庭,一切依靠自己的力量,詹姆斯被迫放棄學業,照顧一對女兒。  
 
薩拉到附近的夜總會去工作賺取金錢,詹姆斯直至15歲時找到了一份送報紙的工作,才將女兒交給母親照顧,他非常後悔當初的行為,使他失去快樂的童年,還過了一段很長時間的艱苦生活。

傳媒推波助瀾,引發更多年輕爸爸

英國13歲爸爸事情還有最新發展,由於英國警方表示不打算控告帕滕,事件經傳媒廣泛報導後,帕滕已成為名星,他的父親更計劃向出版商兜售兒子的故事而大賺一筆。於是,有一名14歲及另一名16歲的男童突然走出來認是嬰兒的爸爸,一時間,人人紛紛出來認是經手人,希望藉此「撈一筆」,即使到時驗出不是嬰兒的真正父親,亦可因此聲名大噪,可能被邀拍電影成為童星,亦會財源滾滾來。  
 
現時全球經濟大衰退,失業率高企,為了吸引傳媒,增加新聞的娛樂性及震撼性,相信很快便會有11、12歲爸爸,甚低至10歲爸爸,在這樣的傳媒生態下,有甚麼不可能?

婚前性行為後果一籮籮,年輕人真要諗清諗楚咪亂黎

青少年在青春期會對兩性產生好奇,本是自然不過的事,只是,性好奇並不等於要發生性行為,除了擔心懷孕,還可能要承擔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法律責任。  
 
香港這邊廂亦發生了一宗類似的案件,據2月16日報章報導,長洲一對14歲男及12歲女小情侶,偷嘗禁果,女童擔心懷孕而告知社工,警方現已拘捕其男友,准保釋候審,由於香港法例要保護婦孺,故即使案中男、女童俱未成年,男童仍會被起訴,這名男友可能要面對被判入教導所及更新中心的命運,且會留有案底,影響前途。是否值得呢?一名只有13、14歲的男孩,到底能承受性行為多少的重?

曾經刊載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