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警告字眼」又矇又小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5/05/2011

隨著球季接近尾聲,加上六合彩的彩池因著之前加價而上升,吸引力大增,馬會近月於是以不同力度推出各種宣傳,當中又以文字傳媒的宣傳攻勢最厲害。馬會最近便不惜工本,多次在免費報章買下半頁版面賣廣告,宣傳其不同的投注方法。但最令人不滿的是,馬會竟然把用來保護青少年的警告字句的字體,縮小得只有約兩毫米,不用放大鏡根本是難以看得見的,這情況令人關注。[1]
 
香港政府一方面強調其賭博政策是「不鼓勵賭博」,但另一方面,卻從來不監管不論是馬會,抑或是其他海外博彩機構的廣告。如果我們參考90年代香煙廣告的準則,當時政府是要求煙草商有關的警告字眼,最少要佔整個廣告的五份之一,顯然,今天馬會的廣告是不合格的。試問這些所謂警告字眼,字體又小又密,再加上一個灰色的網底,又怎能收阻嚇青少年賭博之效呢?
 
為此,我們要求博獎會盡快將博彩廣告的警告字句,無論是字體的大小、內容、所佔廣告的比例作統一處理,並規定要放在當眼位置,以收應有的警告之效
 

 
[1]參2011/04/20《am730》p.06上半部份及2011/04/19《am730》p.06中間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