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明光」之路...

許惠敏    |   明光社傳媒教育幹事 
30/09/2001

記得大學畢業時,懷著滿腔熱誠的投身傳媒工作,對初出茅廬的我而言,記者生涯無疑是甚具挑戰性,令人大開眼界;然而,部分「行家」不擇手段的「搏出位」、「搶獨家」,為向無理的上司交差,無所不用其技,卻教人感到無奈與沮喪。作為基督徒記者,如何堅守社會責任?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又怎樣作鹽作光?逆流而上的掙扎教人卻步!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二十二:6)是神對我的回應,祂讓我看見這一代青少年的需要。在這顛倒是非、明暗不分的社會風氣下,青少年對社會的雙重標準往往顯得無所適從,我深信以生命影響生命的教育工作,可以為這群無助與迷惘的青少年,開闢一條出路。

然而,春風化雨的路,卻是斷斷續續的代課生涯。在沒有落腳點的日子,我經歷信仰生活中順服與反叛的掙扎。神不斷的拆毀與重建,迫使我不能不正視自己性格的盲點與生命的限制。信仰反思讓我跨過自限的門檻進到神的無限,帶來生命主權的移交;原來走過的每一步,是為踏上今天的路作預備。

對我而言,明光社的名字不算陌生,是少有主動積極關心社會的基督教機構,除了監察傳媒,偶爾亦發起一些被喻為較「激」的遊行、示威及簽名運動,這些我不反對,但沒想過要加入。直至早前,收到一位姊妹的電郵,內容提及明光社招聘傳媒教育幹事,促使我進一步了解明光社的工作,認真考慮以「另類」身分服侍青少年。

我無意否定作為社會公器的傳媒,能提供娛樂、資訊及扮演監察政府的角色,但目下的傳媒,良莠不齊,部分忘卻社會責任,以譁眾取寵的報導手法吸引受眾,歪曲煽情之餘,更大肆渲染暴力、色情及宣揚拜金主義。當整個社會一面倒的以金錢掛帥、充斥著腥風血雨的味道及泛濫的色情文化,試問成長中的青少年如何自處?還有其他選擇嗎?

我絕非小覷青少年的鑑別能力,更不會天真地信奉「隔離」政策。相反,我絕對相信他們潛在的分析及理解能力,要向他們全面展現事實的本相,提供另一些選擇:拳頭以外解決問題的方法,黃色以外色彩繽紛的世界,財勢以外的無價寶……,提高他們的傳媒素養,讓他們以獨立的批判思考,重新詮釋每天所接收的資訊,作出自己的選擇。

在自由開放的社會大氣候下,明光社經常被扣上道德的帽子;我不太介意偶爾被冠以「衛道之士」的稱號,敢問誰甘願活在道德淪亡的世界裡?擇善而固執有何不妥?當成年人慨嘆青少年大不如前時,卻營造怎樣的社會給他們?傳媒教育只是給青少年平反的機會,挑起他們的批判思考及鼓勵他們自我發表,善用傳媒表達自己,作監察的角色影響傳媒。

置身於現今世代中,每每談及道德或社會倫理等具爭議性問題時,定必惹起軒然大波;當一切變得似是而非時,我堅持唯獨聖經真理才是絕對的依歸;身為基督徒,絕不能隔岸觀火,更應以我們的立場影響整個社會,與扭曲的價值觀抗衡。這是一場屬靈的硬仗,但「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願神使用地上的瓦器成全祂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