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難行、亦要行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文化)
15/11/2005

加入明光社任項目主任(性文化)一職已有半年多的時間,主要負責研究有關「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條例」的議題。回想當初帶著周遭很多朋友不同的「意見」加入明光社,常被問到當時正學習運作一盤小生意的我,為何突然的要加入這見報率不弱且相當「激進」的機構中工作,還要處理極具爭議的議題?
 
要回答旁人的問題並不容易,需回想到十四年前初信主的那一刻所發生的事開始。在我決志信主後一星期,我帶著愉快的心情回到教會參與團契聚會。我對那次聚會的主題的印象已相當模糊,印象中只記得負責人花了相當多的時間與大家「幻想」在天家的生活:吃的水果有多甜、住的房子有多美、黃金寶石亦盡在眼前等‧‧‧可惜那時我並不理解大家的「幻想」,我心中記掛的是當時社會上發生的兩件事,而此兩事亦成了社會上的焦點,就是「波斯灣戰爭」及「華東水災」,大家都致力幫助戰爭中及災區的居民。不知為何我那時有很強烈的感受就是教會及信徒的愛心不是也要達到社會上的事情嗎?當各人正努力的去伸出援手時,我想教會豈不是也應盡一分力,至少為這些事件禱告吧!
 
由那刻開始,我經常留意社會上發生的事,盼望能將「信仰」與「社會」整合,這亦是我對信仰最深刻的體會,就是我的信仰是要在社會上實踐出來的。至大學時期,在信仰及學科的不斷學習下,更肯定了內心的一個領受,就是當我們信耶穌後,為何上帝不立即把我們帶到天堂,而把我們留在世上呢?豈不是要我們將信仰、將上帝的愛及真理帶到社會上讓人認識嗎?除此以外,我亦立志要以引領身邊的人關注社會上的事情成為我事奉主的方向。
 
大學畢業後,幾年忙碌的工作多少亦令我忘掉自己的使命及立志。奇妙的事情就在今年初發生,上帝讓我重新記起我昔日為祂發的一個夢。有天晚上,我參加一個分享會,講者分享了很多內容,但我最深印象的就是其中兩句:「你現在發的夢是上帝要你去發的夢嗎?」及「實踐一個夢是要膽粗粗的」。我對「夢」是肯定的,但怎樣去實踐卻苦無頭緒。那晚回家後,正當我不能停止思想講員的分享時,我無意中(亦是首次)瀏覽到明光社的網頁,留意到當中招聘同工的廣告。正如我的朋友向我發起的問題一樣,當時我的確沒有想到要加入這所形象相當「激進」的機構工作,且負責「性文化」這範疇,但回想既然上帝重新提醒自己又讓我在這時看到招聘廣告,何不試試呢?就這樣,最後我就「膽粗粗」的結束自己所經營的小公司,而加入明光社。
 
要面對這自己不太認識且極具爭議的議題,我的確有乏力的時候;看到機構(特別是自己工作的範疇)常成為狙擊的目標時,內心不免感到難受。但由我寄出我的求職信至今,我經歷到上帝給予我的一份平安及實在的應許:就是縱然面對各樣的問題,只要我靠著祂給我的信心,持守著祂的真理,祂必與我同在!歷代志上四章10節中記載雅比斯的禱告「甚願你賜福予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亦成了我經常的禱告,盼望上帝在擴張我的境界時,縱然在抗衡社會裡一些現有文化及價值觀時會遇著不少困難,叫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最重要的是求上帝與我同在!
 
最後,縱然我是帶著很多人的「意見」加入明光社,但同時我也手握上帝親自給我的確據及應許,這不是更為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