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獎會委員的心聲
燭光網絡 43期 (p.7)
二零零三年,立法會通過賭波合法化,政府的說法是「規範化」。其後成立足球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Football Betting and Lotteries Commission),簡稱足獎會。理論上,按英語Commission的意思,此類授權執行委員會的角色頗為重要。但從歷史發展的軌跡看,先有立法會的合法賭波議通過,才有足獎會的成立!一先一後,足獎會的實際功能可以想見。
在賭波合法化還未被法律確認前,筆者與很多反對賭波的朋友一樣,極力從事反賭的各項工作,撰寫文章力陳賭博禍害,三番四次的約見不同黨派的立法會議員,企圖游說他們否決議案,甚至站出街頭抗議,但議案最終仍然抵擋不住議員們的冷靜:為著「公平」地照顧不反對賭波的大眾、要照顧政府的稅收,要打擊非法的賭波,議案被通過,合法賭波,名正言順地在地面上進行。
法治的社會,立法儘管有不妥當的地方,但尊重立法卻是公民應有的責任,於是,「反對賭波大聯盟」,不得不面對現實,易幟為「監察賭風聯盟」,我以為,自賭波合法化以來,聯盟依然發揮監察的作用,是合法反賭的一股健康力量。作為足獎會委員的一份子,個人在會內的關注重點,同樣由「反對賭波」遷移到「監察賭風」的層面上。
兩年來,足獎會內的各成員,儘管背景不同,但對賭風蔓延、影響年青一代的身心發展,都十分肉緊、十分關心。成立以來,多次要求馬會加強自我監察,阻截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沾染賭波活動。去年暑假,透過平和基金的撥款,全力支援教育城進行反賭的宣傳與遊行;製作以青少年為對象的反賭電視宣傳片,題為「沉迷賭博,猶如倒錢落海」;在明年世界盃開賽前,先與香港電台洽商,重新製作十輯的反賭實況劇,希望世界盃的賭波熱潮,能有計劃地事前被降溫。另外,委託香港大學的調查民間賭風現象亦將會公佈。
要不勞而獲、要以小博大、要損人利己都是人性黑暗的一面,賭博就是將這黑暗的一面徹底呈現,要將它規範化,談何容易!兩年前,尊貴的立法會議員就知其不應為而為,通過合法賭波議案!為今之計,「監察賭風聯盟」、「明光社」、「足獎會」乃至學校及家庭等單位,只能發揮過河卒仔的精神,努力為下一代栽種防賭疫苗,使得他們將來有能力向賭波、賭馬及賭特首的遊戲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