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赤政府應為財赤市民走多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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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21-5-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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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9-5-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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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3-7-2024) |
雖然香港樓價一跌再跌,但對於斥了巨資購入單位的A小姐來說,居住成本還是相當高,計算了銀行結餘、日後每月薪金及供樓開支後,為要達至日後收支平衡,按香港裝修的價格來計算,目前難以有足夠的餘錢花費在裝修上,A小姐很想早些能夠入住安樂窩,於是決意鋌而走險,聯絡內地的設計及裝修公司,並通過該公司安排內地的裝修師傅來港裝修其居所。A小姐的做法無疑是觸犯了香港法例,聘請非法勞工的僱主一經定罪,最高可以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十年。入境處為了打擊非法勞工,由之前的罰款35萬元提高到50萬元,由原來監禁三年提高到監禁十年,可見香港政府非常重視非法勞工的問題,畢竟,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非法勞工」,無非為了「保障本地勞工的就業機會」。眾所周知,內地人的工資遠低於香港人,如果任由香港人聘請內地工人以節省開支,必定有很多香港人減少收入,甚或加入失業大軍。
2025年5月21日的立法會上,當議員討論到連接洪水橋至香港島的「洪港鐵路」,以及屯門至港島的新跨海鐵路的研究進展時,表示考慮採用內地的建設方式和設備,並且積極研究任用內地的勞工班底,更可能安排這些工人即日往返香港及內地,避免他們享有任何本地福利,目的當然是減少香港政府的開支。不難想像這兩個大型項目,衍生出來的工作崗位一定相當可觀,可惜的是,政府為了降低工程成本,一心想著招聘內地工人,恐怕待業中的香港工人連爭取的機會都沒有,只能眼睜睜看著內地人以較低廉的人工填滿這些工作崗位。
財赤之際,控制成本原是無可厚非。然而,若政府自身都忍不住使用人工較便宜的內地勞工,也應該為財赤的香港市民走多一步,研究一下業主如何能夠通過合法的渠道,聘請內地的裝修工人安全地裝修家居,以致減少開支,而不是制定雙重標準,只研究自身的項目,為自身項目作出特別安排。反之,政府若真的想要保障本地勞工的就業機會,便應以身作則,即使要節省成本,也要在聘請內地工人及本地工人之間取得平衡,而非只計算眼前的利益。否則到時內地工人在香港賺錢後,基本上在內地生活及消費,本地工人卻大有可能因為開工不足而經濟拮据,香港經濟想要復甦,恐怕更是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