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香港基督徒應否買樓

袁海生牧師   |   香港華人基督會前主任牧師、現任中國浸信會神學院研究及推廣主任
21/03/2013

近年由於人民幣不斷升值;歐美金融風暴危機,引發歐元貶值,美國多次推出量化寬鬆計劃以致削弱了美元的購買力。但由於港元的匯率是與美元掛鉤的,因此,無形中亦使港元的購買力降低。再加上由於金融風暴使美國的利息長期偏低,這同樣影響到香港的利息長期處於一個偏低的水平,有利於樓宇買賣。結果,香港的土地在過去多年沒有開發與儲備,以及房屋政策的失誤之下,香港樓市近年的買賣變得非常熾熱。用香港財政司司長的說話就是香港的樓市乃是處於一個「奮亢期」,樓市只升不會跌,已經變成了一個香港的「神話」。在筆者執筆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剛巧就是香港財政司司長再度推出「辣招」,如雙倍印花稅等,為的是要降低香港以至內、外地人一窩蜂的去購買樓宇的意欲,以減少萬一當銀行的利息重拾升軌的時候,金融泡沫爆破時對投資者與香港造成的傷害。

香港的基督徒應否買樓?

正當香港不少人正「『瘋』擁」地去買樓的時候,香港人(這包括了基督徒)是否應該買樓呢?由於我不是甚麼專家,只是香港一個普通市民,因此我的意見只能供參考。按我的個人意見,在一個正常的經濟環境,買樓的人,如個人經濟情況容許,不論是自住或投資,都值得把金錢投資在樓宇。原因很簡單,主要是居住乃是人生活的基本需求。我們常說「三餐一宿」,只要我們能解決「一宿」,那麼「三餐」就可以豐儉由人。況且香港乃是一個急促發展的國際城市,土地的供應始終有限。在一個人口不斷增加的社會中,土地供求的問題一定會日益緊張,房屋的問題必定會日益增加。這就是為甚麼有些人認為長遠來看,房屋的價錢只會升,不會跌。此外,香港人在買樓的過程中,一般都會用樓宇按揭,供款的形式。而按香港人一般的供款情況,雖然在供款初期,他們需要付大量的利息,但若工作情況是穩定的話,隨著入息的增加,供樓的壓力是會慢慢減輕的。而當一個人在居住的問題解決之後,他就可以更專注去建立自己的家庭,發展自己的事業。而作為基督徒我們則能有更多的時間去參與我們的事奉。

香港基督徒在買樓之外的考慮

那麼,香港人,特別是香港的基督徒,是否一定需要去買樓呢?正如我剛才分享,一個人買樓是要看當時社會的經濟狀況與個人的財政能力。那麼從整個世界的經濟情況來看,目前應該不是一個合適的時機。至於一個人應不應該買樓,就應按各人的財政狀況來決定。原因是人的需要其實是很多的,除了三餐一宿外,人還有其他的需要。因此,人竭盡他一切的力量,這包括了「一按」、「貸款」才能勉強籌到首期,並且要花盡他一切的收入,放棄了家庭活動、娛樂、旅遊、進修等機會,甚至還要找兼職,才可以應付供樓,那麼供樓的代價對他來說就未免太大了。
 
在〈馬太福音〉六章24節中,主耶穌曾指出:「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Mammon) 這字按希伯來文原本不單是指錢,而是指物質產業。並且這個字漸漸發展成一個不好的意思,以致在表達的時候,前面的M字常用大寫作表示,以使之成為神,成為人的依靠的意思。欽定本在翻譯〈馬太福音〉六章24節的時候,在翻譯「事奉」一字時,其語氣並不夠強烈,因希臘文這字原文是有「奴隸」的意思。換言之,〈馬太福音〉六章24節應翻譯成:「一個人不能作兩個主人的奴隸」。因此,香港的基督徒是否應該買樓,應從樓是用來服侍我們,還是我們已變成了樓宇的奴隸的角度來思想,而這方面的考慮應基於以下的四個原則。第一,萬物都是屬於神的;第二,在神一切創造中以人更為重要;第三,金錢、財富只是次等的善;第四,神一切的創造都是要為人的好處。
 
筆者認識一對基督徒夫婦,兩人均是當老師的。故此兩人不單努力工作,為的是要買樓,並且當有兩位小朋友出世後,他們就更拼命的工作,為的是要購更大、更舒適的房子。結果由於要應付供樓,兩夫婦同時忙於工作,不單未能享受家庭生活,並且太太在只能去教導別人的子女,但卻未能有時間陪伴與教導自己的子女的壓力下,終於患上了抑鬱病而需要接受治療。相反筆者卻認識一些家庭,雖然只是租住別人的房子,但由於對居住環境要求不高,並且能自得其樂,每年把金錢花在旅行與短宣上,卻能建立一個和諧的家庭。
 
因此,盼望與各主內肢體互勉,讓我們不要成為「瑪門」的奴隸,相反,讓「瑪門」去服侍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