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揭私隱的人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
01/12/2011

很多人都會介意其他人突然在公共場所大聲讀出她的年齡、三圍、初戀男友名字、或是他的電話號碼和被人戲弄的「瘀」事,但奇怪的是他們卻不介意主動在社交網絡公開!

香港人玩社交網絡,已到了一個可謂甚麼也放上網的地步。早前有家長被控危險駕駛,就是因為自己將一段讓手抱嬰兒放在司機大腿上駕駛的片段,隨便放在社交網絡,最後被警方拘捕;之前又有人在中秋節時,將自己放火燒巴士的片段上載,以求在網上「攞威」,豈料引起其他網友關注,最終同樣東窗事發。

很多人使用社交網絡時往往不知道他們所分享的東西,究竟最終會傳到哪裏。雖然不同的工具都強調有大套完整的私隱保障系統,但真的會細心調節其私隱度的人少之又少,大部分人由於怕麻煩,便將所有訊息和資料隨便分享。不少個人資料就在社交網絡中到處流傳和被人轉發。這些資料一旦流傳到互聯網,基本上難以收回,如果再遭其他人收集後「加工」、惡搞,要將之回收或者補救極其困難,後果嚴重。

上周,有報章報道有只有約13歲的少女,將自己的性感相片放在網上,以圖「識男仔」,甚至有進一步關係,此舉不但可能犯法,更令人意識到青少年對網上私隱的忽視。明顯可見青少年未必意識到事件對他未來整個生命的影響,只圖一時之快,最終可能影響一世的前途。當互聯網成為世界的主流媒體時,我們分享的東西只要偶有差錯,影響深遠。

以前,我們學習保障個人私隱和資料,但現在我們卻樂於在這個講求坦白和公開的社交網絡中,盡情分享生命,卻從來沒有想過要保障自己。香港雖說有條例保障個人資料的私隱,但實際上要有投訴人投訴,又要提供大量資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才會展開調查,而即使投訴成立,公署的權力不大,只能治標未能治本。因此,我們要玩社交網絡,還是先去學習做個懂得合宜分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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