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肥 — 第二個「香港女兒」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05/03/2008

3月2日幾千名港人參與肥肥追思會,現場電視轉播的鏡頭多集中在不同藝人的臉上,表情激動、淚流滿面,以便觀眾在不同空間默哀,孕育出千百個捨不得的感覺,電視台在會後意猶未盡,當晚加場演出,找來不同歌手演唱樂曲,來個遙距贈故知,延續傷感,沈殿霞的離開彷如香港喪失了另一個女兒(謝婉雯是第一個)般,傳媒版面積極回應,熱忱比諸戴安娜十一年前遇上車禍身故不遑多讓,而溫哥華市政府更為此定了「肥肥日」予以紀念,地位可謂一時無兩;究竟是大家心蒙脂油,生前弄不清她對港人原來如此重要,抑或她成了你我心底哀鳴的投射?
 
生前故友的褒揚成了不少報道、節目的主題,與家中辦白事的述史環節不無兩樣--凡事皆往好處說,難道肥姐果真成了我們家人?她的經歷贏得是坊間不少單親媽媽的共鳴,母兼父職,養活女兒成了努力活著的動力;同時她是不少兒女理想的家長模範,有罵、有愛、有期望;她的專業態度更是一眾老闆的理想員工;悼念的正是這類瀕臨絕種的「人辦」,笑聲隨著年歲日長變得稀少,開心指數沒有按著經濟基調轉好正比例上升,面對如斯環境,又得悉代表開心的人物逝去,大眾難以接受是自然事,於是部分報章秉承以往慣例,繼續為銷量找出/製造事件「源頭」,癌症雖是始作俑者,但不便成為洩憤對象,「人靶」職位遂落在秋官身上,化身為「現代陳世美」,部分傳媒在沒有原告的情況下,捨監察功能,擔起鐵面包公之職,以筆墨化成關刀,大俠淪為另一土產「賤男」,奇怪的是當下離婚數字年年攀升,負心男女/家長多不勝數,但社會主流卻以尊重個人自由選擇或愛情萬歲作解說/原諒,箇中雙重標準實耐人尋味;而同一現象出現在欣兒身上,以往對她的諸般批評、留難,隨著「開心果逝世」宣告煙消雲散,換來是一句句的激賞,背後是百分百的真心真意,還是在愛屋及烏下遲來的口頭補償呢?
 
家事公審這並非首宗,「與祥哥爭產事件」迥異之處在於不涉利益衝突,根據近日重播的節目訪問,秋官、肥姐早已冰釋前嫌,今日翻案之由究竟以抱不平心態慰肥姐之靈,還是藉此製造話題,從中取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