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28/02/1999

「日光之下無新事」,童黨虐殺等案在港發生已非首次,但犯案者章是一班未成年之童黨時,就不禁既震驚又擔心。

早陣子廣受各大傳媒爭相報導及討論的熱門新聞,當然是「童黨燒屍案」。一群童黨對一個青年執行「家法」,把他虐待數小時致死,後更燒屍以圖消滅證據。警方破案後,不單慨嘆犯案者全是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最年長的為十六歲,最年輕的只有十一歲),更驚訝的,是發現案中的虐殺手法竟就是模仿暴力文化之漫畫及電影橋段。有人指責大眾傳媒過度渲染暴力及色情以致青少年有樣學樣,也有人反駁與暴力漫畫電影等址不上關係,應歸疚於青少年家庭教育之偏差、或不良社會風氣之荼毒等……爭論依然待續。但社會上的童黨案卻「有增無減」,如「童黨性虐待女童案」中,另一群童黨凌辱一位十三歲女童;虐打、焯燒皮膚、迫令口交、把打火機塞入下體……殘忍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和一些色情暴力漫畫虐待「二五仔」之手法亦有雷同之處,難道這些童黨案真的與現時傳媒的暴力文化完全沒有關係?

今期的燭光網絡將會有數篇專題文章,分別從學者、社工、傳播界、學生等不同角度探討傳媒中渲染的暴力文化對青少年之的不良影響。

此外,雖然傳媒業在本港是其中最具影響力的行業,但是因為行業中存在?茬蠷刓霂壑?斷下降而得不到社會人仕的尊重。今期的「傳媒公信力下是誰之過」會有詳細探討。

最後,「基督教電子傳播中心」之寇海成先生會為讀者將互聯網現時的發展潮流作一深入淺出的介紹。

願這燭光繼續燃點及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