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資風雲?

蔡志森   |   明光社 總幹事
28/11/2010

彈性與規條之間存在永恆的張力,為了啟發創意提高效率,必須有足夠的彈性,但由於人性的軟弱,往往令大家傾向定立更多的規條,以防止有人濫權及中飽私囊,結果做成僵化的制度。審計處最近有關直資學校的批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這方面的矛盾,甚至風雲變色。

過去十多年的教育政策其實是充滿矛盾的,一方面政府一改回歸前百花齊放,任由不同辦學團體按其教育理念而自由發揮的傳統,積極推動一刀切的教育改革,加強對學校的管制,例如強制性母語教學(卻變相成為名校才能以英語教學);以及校本管理(間接削弱大型辦學團體的影響力)等。

但另一方面,為了引入新思維,進行教改實驗,政府又大力推動直資學校,起初為了吸引辦學團體參與,更給予直資學校相當多的優惠和自由度,例如自由收生和不同主流的學制,甚至大筆資助改善校舍,不少教會學校為了擺脫津貼學校愈來愈僵化的制度而轉為直資,亦有不少教會團體憑著其創意及活潑的教學理念而獲批直資學校的辦學權,部分學校更變成樣版,成為本地、國內以至海外學校取經的熱點。

但成也自決、敗也自決,當未有新聞的時候,大家都會讚賞在校政自決氣氛下所發揮的創意,但一旦出了一些問題,大家又會忽然之間對校政自決有很大的抗拒!其實,要讓直資學校成功,自由度是其中一個重要關鍵,除非辦學團體和學校負責人從中得益,濫用公帑作一些與教育完全無關的事,否則教育局若處處設限,便失去直資學校應有的靈活性

當然,為免引起公眾疑慮,教會辦學團體應該在避免利益衝突,特別是避免辦學團體和學校之間的賬目混淆;避免有人可透過制度的漏洞而中飽私囊方面有更嚴謹的自律和監察機制。其實,莫說是公帑,就是教會的財務亦不能單講個「信」字,必須有適當的監管。而在學校的制度內,各級人士的權力亦需有適當的制衡,以免出現權力使人腐化,或當權者受不住引誘而犯罪的危機

此外,教會團體必須學會危機管理,面對任何不利的指控或醜聞,必須盡快澄清及坦誠回應,才能減輕事件帶來的傷害,時間愈長只會給予傳媒更多「借題發揮」或「愈描愈黑」的機會。本來小事會變大事,大事會變災難,風雲變色!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第2414期  201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