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與倫理價值觀何其重要

蕭壽華牧師   |   宣道會北角堂主任牧師 | 明光社董事
16/07/2007

得知明光社預備籌募經費,成立「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及購置辦公室,感到是一件十分艱巨的事。其中的挑戰不單是經費的問題,更是在這個自由主義澎湃的年代,要開誠布公地探討生命與倫理的課題,多會成為眾矢之的,在行動中會舉步維艱,障礙重重。然而,我仍然贊成不應因而退縮,反當緊握著今天神給與明光社的機會與位份,以智慧及熱誠,推展這方面的研究及培育的工作,衝向浪潮,保護生命。
 
今天社會上各種的倫理討論,多已被人權主義劫持,只要是個人喜好選擇的事,便冠以人權之名,肆意而行。尊重人權是尊重生命重要的表現,然而只是為尊重某個個人的權利而失去對其他生命的尊重,也不理會所作的選擇對社會整體所產生破壞性的影響,這只是自我霸權而非人權。中國國內眾多男女大學生實行同居生活,不少是從經濟現實考慮開始:從外省來到本地念書,二人租住小房間,各項開支二人分攤,既節省也方便,再加上朋輩同居比比皆是,沒有自己的同居友反而遭受奇異眼光。因此人人皆說這是個人選擇,是個人權利,但進深思想,這是社會環境所趨使的決定多於個人的選擇。及至其後同居所衍生的社會問題逐漸明顯,同居後關係破裂產生的感情傷害深遠,學生畢業後結婚而離婚的個案增加,當事人多有另外的反思及體會。美國一項調查也指出曾經同居五年或以上而其後結婚的夫婦,他們離婚的比率是70%,較沒有同居而結婚,而其後離婚的高出甚多──同居只是眾多現代社會倫理課題之一,現代人多以為這是一種進步,是人自由度擴展的表現,是人權得以保障的成果……我們何等需要有更多對同居這類家庭倫理問題的反思、科學化的調查研究,深層的信仰反省,然後以各種有效的媒介傳遞出去,讓這個社會更可作出明智的選擇。
 
事實上,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中出現的一個現象,就是各人各說各話,反之有立場的反而不敢說話。當然,我們毋須要壓制別人的看法,但我們有責任把我們的看法,以更清晰的理據,更有基礎的立論去表述我們所相信的,讓社會有機會聽到中肯的分析,愛護生命的倫理宣言,因而產生正確的判斷與選擇──這一切都需要有人付出代價,作慎密的研究,有系統的資料整理及有策略的傳播工作。


香港社會一部份人士追求無限制的個人自由,不明白要保護個人的生命,必須有適當的規範與節制,就好像人要在高空中享受飛翔般自由自在的快感,仍然必須要配戴降落傘,倘若人要完全「無拘無束」,「沒有包袱」,這人必然會粉身碎骨,正因為我們都有一個身體,而這個身體有其各樣原生的限制與特質,人要學懂尊重自己,包括自己的限制與特殊生命的設計,生命才會得到保障,才可以快樂與自由。當然,提倡這些保護生命的「保守」立場的,必然要面對各方面的衝擊與批評;正因如此,為要表明我們對生命的重視,我們更需要堅固我們的力量,在各樣的研究調查、學術探討,與其他地區交流經驗,恆切祈禱,以致我們更可以合情合理地說明,各種為保護生命的生命與倫理的價值觀,不屈不撓,祝福這社會,也見證這世界有一位愛人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