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財有道——如何做金錢的好管家?
生命倫理雙月刊 18期 (p.2)
聖經教導我們不可服侍兩個主人,因為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所以我們不可又服侍主又服侍金錢。雖然我們不想服侍金錢,但在世生活,仍難免受到它的影響。究竟信徒如何做金錢的好管家?又如何平衡金錢與事奉之間的拉扯?在這次對談,現任中國神學研究院延伸課程主任黎高穎怡女士(Rebecca)從聖經及信仰的角度,為大家探討以上問題。
聖經如何看財富
耶穌教導人不要服侍金錢,是否表示金錢本身是邪惡的?Rebecca指出,按照聖經的教導,金錢本身並不邪惡。在舊約聖經,土地和產業是耶和華賜福的表徵。而除了所多瑪和俄摩拉的人民,亞伯拉罕、約伯、大衛、所羅門和希西家等聖經中的富戶,都是蒙神祝福的人。所以,財富本身並不是邪惡,也有光明的一面。神創造萬有,並稱為美好,確立了物質世界基本上是善的,值得繼續發展和探索。人可以參與神持續的創造過程。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人,並賦予人自由和創意,我們都可以用這些來創富,而到了新約,即使耶穌警告我們不可讓錢財成為我們的偶像(太六24) ,但他卻沒有否定商業社會。事實上,耶穌引用很多職場,又或是商場的事例作為教導。而金錢實際上也有光明的一面,例如好心的撒瑪利亞人幫助一位受傷的猶太人時,便運用了金錢(路十33-35;其他例子可參考太二十六6-12;路七36-50、十25-37、十一37;約十二1-8)。
只是,當人們滿足於自己的需要和慾念時,便很容易陷入貪念和罪惡,也容易變得驕傲(申八17-18)。人的財富分配制度並不完美,當中充滿不公平的地方。財富原是好的,是神賜予人享用的,只是當人視金錢為主,重視它多於重視神的恩典時,財富便成為擄掠、爭奪的對象(創十四11)、也引發爭產的危機(創二十五6)。所以聖經亦顯示了錢財的黑暗面,提醒人加以提防,要把心專注於神,而不是金錢(路六24,30、十二15,33、十六13;太十九24)。
創富以致滅貧
人可以以神所賦予的自由和創意來創富,只是,創富的過程不可牽涉不義之財。而當信徒明白萬物都是從神而來的,人要把所得的獻給神時(代上二十九14下),這樣,創富便變得有意義了,而基於憐憫,創富可以滅貧。Rebecca相信共貧或會教人謙卑及憐憫他人,但惟有創富才能真正地使他人脫貧。這也是成就神旨意的其中一個途徑,因為我們被召除了服侍神,也包括服侍貧窮人。
選擇與關係
所以,看待金錢,不一定非黑即白,而是視乎信徒的心態及選擇。當耶穌教導我們不可事奉兩個主的時候,這一番言論與上一章(太五)一起細讀,其主旨是貫徹始終的,便是耶穌的重點在於談論人的心,以及人與神的關係。重視錢財與重視神是兩種選擇,沒有中間路線,只有人把重點放在神身上,才能善用神所賜予的錢財。用得其所,金錢可以加強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以及成為人們的祝福。
不過,信徒實際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征服金錢的黑暗面,又如何按照聖經的教導正確地運用金錢?Rebecca指出信徒要有從聖經而來的立埸,以及依靠聖靈這位老師來作人生中的經濟決定。不過,Rebecca借用傅士德的說話,提醒人不要試圖從聖經中歸納出若干經濟理論,又或是10條財經活動規則,因為這樣做只會誤用、甚至濫用聖經。
運用金錢的智慧之道
我們不能視聖經為百科全書,建立規則,但卻可以按聖經立場作一些運用金錢的建議,Rebecca引用傅士德的建議,邀請信徒從中加以反思。(1)信徒要研究自己對金錢的感受:恐懼?不安?又或是罪惡感?;(2)信徒不要再否定自己的財富;(3)建立問責及支援的群體,尋找親密的同行者;(4)接觸貧窮人;(5)經歷全然奉獻;(6)甘心樂意、慷慨大方的施予;(7)數算恩典;(8)學習信靠;(9)明白神的絕對主權;(10)從「奉獻多少」到「留下多少」;(11)甘心樂意的施予;(12)管理與使用。
信徒只要按著聖經原則,對事奉及金錢有一個正確的觀念,那麼,金錢與事奉不一定有拉扯,也不一定有衝突。而對金錢的運用,也不會偏離聖經原則。例如,當我們談論信徒可否投資時,不是局限於「投資」或「投機」的分別,而是此行為是否一個背負社會責任的投資。換句話說,這投資可否令社會穩健,還是破壞社會安定。例如當初索羅斯基金主要是靠狙擊他國的貨幣獲利,令他國引起恐慌,那麼,購買他基金的人是否間接地做出不公義的事情?雖然有參加者表示,現今要找出有背負社會責任的公司已不多,但無論如何,信徒至少明白,投資是有一些原則可參考的。
簡單而言,決定一個人是否正確地運用金錢,並不是基於聖經中的「規矩」,事實上聖經也沒有這些「規矩」,而是在於人能否選擇神為主。另外,在人生路上,找到一些不會把金錢看得過高,有一致價值觀的同路人是非常美好的事情。這樣,大家除了可以互相扶持,當面對回應神呼召的時候,大家也不會因為金錢這問題而發生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