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之間

樓曾瑞   |   明光社董事會副主席
26/06/2017

最近參加的安息禮拜,觸動我重思多年前為自己離世時所初擬的安排。

弟兄情誼

除非我因心臟病或交通意外而猝死,否則我一定告訴弟兄姊妹我的狀況,請他們為我、家人和醫護人員代禱。我不會因怕他們擔心而保持緘默。(他們又怎會不知道?)如果我不告訴他們我快離世,我還當他們是弟兄姊妹嗎?

如果有人要來看我,我也不會因怕自己不像人樣而不讓他們來。外體早晚要毀壞,內心的更新才重要(林後四16)。精神好的話,我就跟他們談談;不好的話,就請他們握着我的手,細訴他們的近況、讀經、唱詩、禱告。讓他們趁我在生時來,總比死後才來好吧!

生命禮讚

弟兄姊妹、親戚朋友來送別我的儀式叫甚麼?安息禮拜?只是安息禮拜中,禮拜(敬拜神)的味道很淡。再說,那時我雖然息了地上的勞苦,(事奉神,應該「勞」,但怎會「苦」?)卻在天堂讚美神,當然不「苦」,不知是否也「勞」(啟十九5)?

我願參加者數算神賜我的恩典,為我的生命感謝祂,甚於因暫時的分離而悲哀。我去一個更美的地方,弟兄姊妹應該羨慕我,為我高興,正如數十年前,我到碼頭或機場送別同學到外國留學的心情。生命禮讚中所唱的詩歌、所讀的經文、所講的道都應充滿祝福和盼望。

瞻仰遺容

肯抽空來送別我的人,該對我有較深的印象,一閉眼,就可「看見」我遠勝那僵硬遺容的面貌。瞻仰遺容就免了吧。何況我已登記了捐贈器官和遺體。與其讓大好器官、遺體爛掉、燒掉,不如趕快用掉。我生前服務過中、小學生和幼兒,死後能服務大學生,教學生涯豈不更完整?神既賜我不朽壞的、榮耀的、强壯的、靈性的身體,我還捨不得這臭皮囊嗎(林前十五42-44)?

或死或生,總要將頌讚、尊貴、榮耀、權勢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五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