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超人,起來人肉搜尋?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07/01/2010
專欄:每週評論

由早前的「港女vs店長」事件,到近期熱爆的「阿軒推女友落街」事件,人肉搜尋,仿佛成為一眾網上「正義超人」替天行道的好工具,成為懲治疑似「網上賤人」的尚方寶劍。就以「阿軒推女友落街」事件為例,由一篇網址留言,發展到連男主角,女主角,支持者,甚至是有份參與的電台DJ都被人一一起底,熱烈鬧爆,連男主角的老爸老媽都被迫了出來澄清一番,好不熱鬧。

網絡欺凌,足以證實「謠言止於止者」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在毫無規管,說話看來跟根本不用負責的互聯網絡下,網民往往不理是非也會附和,甚至明知所轉發(Forward)的言論是如何無理取鬧,也是無動於衷,以為自己的言行都只是小角色,「加鹽加醋」也無傷大雅。誰知道一個大話,傳了一百次就變成真理,最後每一位都成了有力的幫兇。

退一步來看,當我們指責別人時,其實是「一隻手指指別人,四隻手指指自己」。在網上「鬧爆」,推波助瀾的時候,也請問問自己:如果也被人這樣指罵,感受又會如何?

尤有甚者,有人以為這些「起底」和「欺凌」的事件,只要當事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會平靜下來,根本用不著規管,也認為在互聯網進行監管就是「道德主義」,或是「網絡23條」惡法重臨。但我們要知道,很多網絡欺凌事件,其實已牽涉到言語暴力,甚至有性騷擾的問題。

而人肉搜尋除使當事人及家人不勝其煩外,也帶出個人資料和私隱被惡意揭露的問題。可是這種「起底」情况,原來是不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的,這漏洞應如何處理?

另一方面,在強大的互聯網影響下,每個留言、訊息,都會被不同的搜尋引擎記錄在案,當事人就像給人在網上「留案底」一樣。無論事過境遷了多久,只要在搜尋網站一搜,當事人的有關「罪行」就會再現眼前,永遠留痕!這樣對當事人公平嗎?在自由平等的社會,我們又應怎樣保護這班「弱勢社群」?這實在值得我們深思

在反對互聯網立法監管的時候,我們實在要做到:「自由加自律」。當一個人以為自己是「正義超人,替天行道」,將自己的自由無限放大,反而變成逆向侵犯了別人自由的時候,這樣的自由,實在也需要有同等的自律,不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有否傷害他人,無助事情發展。